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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踏仙途:神君有劫,命犯桃花>第 4 节 修仙的我只想种田

第 4 节 修仙的我只想种田(第10页)

应该是很爱的吧?

云忆之有个小习惯就是喜欢在有疑问的时候喝点小酒,然后带着七分醉意和三分清醒在谭霁面前瞎晃悠,抱着他又亲又摸,甚至有时候喝过了,还在那里用牙啃。

小姑娘喝完酒之后不仅步子软,嘴上的力道也软绵绵的,比起训人,更像是在和人寻欢。

谭霁什么伤没受过?

这样力道的小伤对于他来说甚至有一点痒。

小姑娘的酒量在魔界只能算是小孩子,往往喝醉了就耍酒疯,这导致了成亲以后,宫殿里经常能看到奇怪的场面——他坐在案牍后面看文书,怀里塞着个小姑娘,而小姑娘则是抱着他,流着口水把他当鸡腿啃。

谭霁恍然间想起当年小姑娘形散之后的头几日。

那段时间对于他,还有魔界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段暗无天日的时光。

那个爱笑爱闹的姑娘走了,原本有了几分亮色和生气的魔界几乎是迅恢复了在好久好久之前才有的死气。

其实云忆之说的话不对。

魔界有田可以给她种的,那田地是他们两个人亲手养起来的,只是她忘记了而已。

一开始,他还在奇怪那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为什么喜欢种地,况且魔界的土地大部分是焦土,没有生气,也长不出来什么东西。

结果小姑娘说什么:「我种的不是田,而是一种信仰,咱要秉持着种田的初心,才能进行可持续展,你懂伐?」

他有些失笑,小姑娘的话很多,但是他大多数时候都听不太懂。

「来跟我念二十四字。」彼时的云忆之还在试图把魔君教育成二十四孝好青年,然后下一秒就被一头幼狼撞翻,扑倒在地。

即便是被谭霁抓着后颈拎了起来,小狼崽子的眼睛也依旧晶晶亮亮,四肢挣扎往小姑娘怀里扑。

那只小狼崽子是后来的莫卓。

百年时间,足以成就一代魔将。

如今的魔界开满了各式各样娇艳的花,有当年小姑娘种下的,但更多的是魔界的那些老人为了怀念当年那个笑得明媚的姑娘而精心饲养的。

魔界的一切都在变好,只有她消逝了百年。

12

哽住了,家人们。

我一整个大无语状态。

喝酒误事啊!误事!

在我喝断片之后,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就和谭霁滚到了一张床上。

……我和他睡了,我的腰好痛。

说好的喝醉之后,男的自动不行呢?!医书也骗……

等等,好像,昨晚,只有我一个人喝了一整坛酒?

……对不起!!医生!!我错了!!

谭霁半撑着脑袋看着我,我盯着他的脸硬是在上面看出了满足二字。

要不是我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他现在必不可能在我床上看我。

别问我为什么不害羞,他妈的老夫老妻还害什么羞?

我又不是什么专一到眼珠子只黏在男主身上的恶毒女配,爷向来都是爽了再说。

再说了,就冲谭霁这张脸,怎么看都是我赚。

可能是我跟调色盘一样的脸色吸引了谭霁的注意,他伸手把我额角的碎撩开,凑过来在上面印了个吻:「怎么了?夫人?」

不同于莫卓的一板一眼,谭霁每次喊夫人两个字的时候都带了点心机,声音由轻到重,最后语尾都是上扬的。

啊,比起玄絮,还是他的声音听起来舒坦。

于是,我的大眼珠子转了转,然后眼巴巴地看着他:「你要对我负责!」

装可怜我会好吧?

从现在来看谭霁这条大腿绝对粗到我抱都抱不住。

啊,我爽了,我也赚了。

谭霁眯着挑花眼看着我笑:「那你得和我回魔界。」

我知道是这么个理,但是我舍不得我的菜。

谭霁摸了摸我的脸:「知道了,菜给你打包回魔界。魔界有的是地给你种。」

我大惊,脑子一抽:「好哦!冲冲冲!」

谭霁笑得更开心了。

我以为魔界应该是荒凉,腐朽,没有生机且寸草不生的。

结果……

「哇!看看这水灵灵的大白萝北!哇!看看这红艳艳的大西红柿!哇!看看这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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