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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男人要自爱>第 2 节 坟头蹦迪

第 2 节 坟头蹦迪(第3页)

「有多疼?」

他松开了钳制我的手,然后突然抄起茶几上的水果刀,插进自己的胸膛里!

卧槽!

他的目光依然看着我,我终于看到他的眼圈通红,现在知道疼了?

景枫致颤抖着手,几乎是吓人地、绝对冷静地握刀划开胸口,鲜血喷溅。

「有没有……这么疼?」他笑了。

4

我神情恍惚地回到地府。

先在阎王殿门口晃了一圈,然后又忽忽悠悠地去了奈何桥,今天孟婆当班。

「你咋了?」

她正在派盒装孟婆汤,最近换了新包装,颇具古韵,可见死鬼设计师是下了功夫的。

我坐在桥护栏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说话。

「我受到惊吓了。」

「啥?」她一愣,「不是,你今天不是去吓唬人去了么?咋,这么快就遭报应了?」

「嗯呢,很黄很暴力。」

「啧啧啧,」孟婆仰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想到什么,满脸猥琐地笑了,「啧啧啧啧……」

眼见她越来越跑偏,我也不愿意跟这小变态再做无用功,只能失魂落魄飘回了住的地方。

今儿也没心思刷题了,飘到床上倒头睡去。

其实鬼是不用睡觉的,地府里也没有白天黑夜,但每当我心烦意乱时,总喜欢找回些做人时候的习惯,就好像自己还活着一样。

离奇的是,我居然做梦了——

梦中一切光怪6离,一会儿是南大校园小路上,与景枫致第一次相遇的场景,少年干净体面,一个回眸我便在身后追了一路。

最后他忍无可忍,皱着好看的眉峰问:「沈一诺,你有没有羞耻心。」

他认错了我一次,我便不甘心地在他身后追了两年。

景枫致答应我交往的那一天,沈一诺把我反锁在宿舍里,穿着我的衣服去赴约,而后又满目悲怆地归来,我就知道他不会再认错人了。

一会儿又是婚礼当天,我穿着一袭棉花糖似的白婚纱赶到现场,我爱了七年的男人就站在教堂的光环下,如同闪闪光的王子,温柔地展臂,朝我伸出手。

我们一起诵读誓言,从今天起,我将以你为命运地转移,尊重你,忠诚于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

他笑着将我拥入怀抱,西服下的胸肌坚实宽厚,渗出源源不断的温暖,心跳顿挫平稳,身上有极淡的古龙水味道,手指修长而有力。

「言言,我爱你。」他在我耳边轻声说。

刹那之间场景骤变,周遭冰冷惨白,眼前唯有一条充满消毒水气味的走廊,尽头门上贴着大大两个红字:抢救。

无数人从我身边、身体里穿梭而过,不知是谁哭喊了一声:先救沈一诺,她肚子里有孩子!

忽而场景再次变化,温馨的暖光映照着小屋子,景枫致用匕割开胸膛,嗜血地问:「有没有……这么疼。」

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

直到死亡……

5

第二次入梦,我在孟婆的出谋划策之下去了沈一诺的梦里,既然渣男不肯分手,那就只能吓唬吓唬恶毒女配试试。

沈一诺的梦一片漆黑,我摸索着在无边黑暗里前行。走了很久很久,终于现她缩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披头散手握尖刀,眼睛瞪得像铜铃,警惕地直视前方,活脱脱地狱恶鬼。

「沈一诺。」

她呆滞地抬头看向我,脸上出现了我从没见过的恐惧神色。

「我,我不怕你,」沈一诺像被拧上条的机器娃娃,疯狂地朝我挥舞尖刀,语无伦次,「沈一言,就算你变成鬼我也不怕你!」

「我能杀你一次,就能杀你一百次,枫哥是我的,他该喜欢我,三年前五月十六号那天,他本来应该跟我在一起……」

她已经有些癫狂了,我实在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认为是自己杀死了我,五月十六号又是怎么回事,那应该是我婚礼之前的事情。

「你放手吧,他早晚会现你的真面目,」我凑近她,打算乍一乍她的话,「沈一诺,你该为你做的一切后悔一辈子,我婚礼之前……你做了什么?」

她突然被这句话激怒了,猛地举刀朝我劈下来:「应该嫁给枫哥的人是我,不是你!是我先认识他的,是我先喜欢他的!你只是个心脏有毛病的可怜虫!」

尖刀刺入我心脏那一刹那,我看见她嘴角疯狂而得意的笑容,这个表情,我好像见过一次。

魂魄猝然被抽离出沈一诺的梦境,跌落回到自己的地盘。

我猛地睁开眼!

已经不存在的心脏依然震耳欲聋,先天性心脏病的后遗症延绵到死后依然余威未减,简直让我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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