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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重逢有许多种可能,最糟糕的一种是在葬礼上,离开的人是andre。
四十年代的红土沙漠,酷热,高温,交通不便,唯一的通信方式是信件。一个孩子在族群冲突中受了重伤,野外考察的andre为他输血,而后在驱车赶回爱丽丝泉的路上遇到了车辆故障。
没有信号的沙漠,他无法联络救援。第二天清晨,路过的卡车司机现他陷入昏迷。
或许是短时间内大量献血,或许是沙漠午夜的低温,或许是过度疲劳和营养不良。医生将他的死因归结为心源性休克,但Rosse1a意识到,他死于人在自然面前的渺小。
在红土沙漠面前,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而微不足道。故事的荒谬感被加倍累积,并在她翻出他衣服里的求婚戒指时达到高潮。
她本该与他举行婚礼的,但她着手准备的却是葬礼。北半球在打仗,他的母亲无法赶来,到场的只有一封英文写就的信件——
“我的儿子是比我更伟大的冒险家,他死在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的路上。”
仪式是原住民帮她举办的,他们用红土沙漠的方式送andre离开,他们在他的葬礼上舞蹈,火光映亮了Rosse1a的脸,比火更耀眼的,是暮色,红沙,和听到消息后赶赴而来的金红玫。
她很狼狈,从火车转搭运送矿石的卡车,又骑了一段马。她已经不穿旗袍了,穿长裤和靴子,衬衣扎在腰间,皮肤晒得通红,像一名女牛仔。她大步走到Rosse1a面前,朝她展开手掌。
她的手掌里是她在烟盒上画就的爱人模样。烟盒皱成一团又被她展开,不知是从哪里找了出来。Rosse1a这才意识到,她从未给andre拍过照片,这就是他留给她所有的回忆了。
直到这一刻,她终于反应过来了,andre离开了,那个总是和她描绘理想世界的爱人离开了,他无法再拥抱她,亲吻她,他金色的睫毛会和他的躯体一同在火焰中燃成灰烬,消失在红土沙漠的风里。
她抬起头,金红玫看着她,目光比任何时候都坚定明亮。
“你有什么打算?”她说。
她愣愣地看着她,想了许久,最终回答:“我不知道,但我不想离开这里。”
她只说了这样一句话,而金红玫没有任何多余的追问,只是回答她:“好,我陪你。”
她卖掉了红玫叶,她失去了爱人,她们一无所有,她们什么都可以做了。
andre留下了一些遗产,不多,好在爱丽丝泉的一切都很便宜。金红玫用这钱买下了镇子上的一栋院子,改造成旅馆,Rosse1a起初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于是她开始学习部落的语言,然后找到一对原住民姐妹做旅舍的招待。她俩很勤快,唯一的缺点是名字冗长。不过这难不倒金红玫,她给她们起了两个简明易懂的中国称呼。
“丽丽和娟娟。”她这样叫她们。
旅舍里养了几匹马,金红玫成了驯马高手。她还和一个远在悉尼的朋友借钱买了一辆车,她是红土沙漠唯一会开车的女人。Rosse1a不得不承认,金红玫对任何形式的坐骑都有着乎旁人的狂热,如果有机会,她恐怕也会去学习驾驶飞机。
Rosse1a第一次去看爱尔斯岩也是她开车带她去的。
其实她很早就应当去了,但andre是在那条路上死去的,他的墓碑也被安置在公路的一侧。他没有其他照片,因此墓碑上只有他护照上的复印件,表情严肃,嘴角不带一丝微笑。可他明明是个很爱笑的人,笑的时候睫毛会颤抖,蓝色的眼睛像晴空下的海洋。
她久久地避开那条公路,直到有一天金红玫回来和她说,还是去看看吧,墓碑上都蒙了红色的沙,除了你,没有人会去打扫了。
果然。
他们都把他忘了。
去清理墓碑的那天天气不好,沙漠远处隐隐卷起风暴,金红玫也不催促她。她仔细地擦拭他墓碑上沾染的红沙,最后用拇指抚摸着他照片上的脸。风越来越大,卷着砂砾击打在人的脸上,让本就干裂的皮肤愈的刺痛。他去世这样久,她终于落下眼泪,她隔着眼泪用嘴唇亲吻他的照片,似乎感到了他的睫毛在翕动。
然后她们回到了车上,金红玫向着爱尔斯岩的方向开,那也是风暴的方向。砂砾击打着玻璃窗,出骇人的叮当声,红土的颜色逐渐变深,天边的云彩甚至是一团漆黑。金红玫把油门踩到最底,她们在狂风中逆风行进。车头劈开疾风,沙漠上的动物惊慌逃窜,她看到远处飞奔的袋鼠和野兔。
金红玫不减,只是头也不回的沿着直的公路行驶,而Rosse1a并没有阻止她。
然后在某个瞬间,风暴忽然消失了。
一切都消失了。
她看到巨大的岩石从公路的尽头升起,云层散开,火一样的晚霞散落戈壁。狂风吹过的世界变得如此干净,空气不再燥热。
太阳彻底落山前,她们终于抵达了爱尔斯岩之下。两个女人爬上车顶,并肩看着那团火一样的岩石随着太阳落山慢慢熄灭。
她忽然觉得嘴角很痛,原来那块皮肤已经皴裂,而她此前一直没有感觉。空气如此干燥,又如此洁净,她将腿从车顶垂落,四肢彻底放松,继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脱。
“红玫,”她说,“你可以回家了。”
她仰起头,朝着爱尔斯岩闭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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