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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末日渔场:我竟成了世界公敌?>第3章 遭遇劫掠队

第3章 遭遇劫掠队(第1页)

这原本是一张生日照片,照片中有三个人围在放着生日蛋糕的餐桌上,蛋糕上插着6根蜡烛,小女孩抱着一只玩具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王一明只认识其中的云志毅教授,其余两个明显是外国人,没见过。

这张照片在脑植入芯片的盒子里,云志毅总监临死前一同交给自己。他不明白云总监为何保存着这张照片,或许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吧!

此时,照片已经和腐烂的衣物混合着泥土筑在一起。

王一明废了好大劲只清理出一小片,只能看到多半张小孩的脸和半个玩具熊的头。

不过没关系,这张照片已经被小七扫描存储到系统中。

随后,又现在一块酒海碎片中还有一些残酒,王一明小心翼翼的灌进水囊里,居然能有半斤多!

王一明忍不住喝了两口,香气浓郁,口感丝滑醇厚,百年以上的老酒绝不是盖得。不能再喝了,舍不得,也得留点路上用。

王一明把水囊系在腰间,爬出地下酒库后,登上一处两米来高的废墟,向远处张望。

触眼都是黑褐色一直延伸到天际,几乎看不到绿色,像苍凉的戈壁。王一明感到自己目力极佳,裸眼竟然能看到十几公里以外似乎有人类聚集地。

他拿出单筒望远镜,虽然看不太清,但还是能看到一些废墟和搭建的窝棚。在更远的向东偏北方向,有似城池的建筑,目测至少4o公里。焦距和光学倍数太小,没有办法,这还是王一明视力提升后的效果。

荒野中过夜很危险,机器狗的战斗力毋庸置疑,单是从与其拼的两败俱伤的细尾狼就能看出,荒野中的野兽有多么凶猛。城市是一个地区的经济、政治中心,必须先去城市了解一下,同时修整一番。

灰蒙蒙的天空,丝毫掩盖不住正午毒辣的阳光,王一明已经走了近一个小时,终于要到达前面的聚集区。

一路上,偶尔能见到几片绿,但绿的并不茂盛,反而贫瘠,多是长满尖刺的灌木上长着一些稀稀疏疏,如指甲盖大小的叶子。但这也无法阻挡末世的食草动物,王一明看到一只与神兽羊驼长相差不多的动物,全身灰毛,长者两只大耳朵,正挑着相对嫩点的枝叶,硬是将整个树枝扯下来咀嚼,浑然不惧上面的长刺。这东西十分警觉,远远的看到王一明立刻飞快地逃走。让人拍马不及、望而兴叹。

王一明以为新枝叶的刺是软的,用手轻轻试了试,他也感到了刺的坚硬,但只刺破了表皮,开始还觉得猜测正确,但现刺尖并没有弯曲。他又把背上的细尾狼皮解下来,用力扎了一下,竟然刺了进去。

这说明刺很硬,而自己的皮肤看似娇嫩,防御力却差不多堪比这坚韧的兽皮,当然,也只是差不多。舌头可伸缩变长,这是王一明现的第二项变异特征,这让王一明想到游戏中的舔食者,一度怀疑自己变成了丧失,扎破手指血是红的,所以,除了舔冰激凌方便些还没现实用的功能。

这或许不算是村落,只是依靠建筑废墟自然形成的聚集区。

一群荒人散落在土窑和土山周围。土窑上还有两个人背着弓箭的人四处张望,看来是设置的岗哨。小土包估计是以前烧砖时,用来保障供应小土窑的粘土。

进入聚集区,王一明看到几个人围着一口边沿都是缺口的铁锅烧柴,当时锅里的水滚开。这些人与自己此前遇到的差不多,长得黝黑且矮小,最高的也不过一米六、七。王一明与小七把这些人生活在荒野中的人类称作荒人。

在这些荒人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像是不会思考的动物。

这时,有两个荒人抱来一个不足一周的婴儿,并叽里咕噜的大声说了一番。通过小七的实时翻译,王一明听明白了方言内容:那个胡家吃了我们的孩子,我们该怎么办!然后众人愤愤的大喊:吃了他家孩子。

王一明看到这孩子没有哭闹,甚至投进锅里都没有动静,大概早就饿死或者家人为其少受痛苦使其窒息而亡了。

曾经生活在盛世中的王一明,和其他宅男一样,手机一点尝尽天下美味,突然来到末世遇到这种情景心情无以复加。

王一明知道宋朝有关于易子而食和掠人而食的原文记载,《宋史·孝宗本纪》卷35o:“嘉熙八年,黎元复叛,自称岭南王,兵临庐山。开封以西,取兖州、青州、鲁山。其后饥荒,或食亲子,或掠人而食……”仅仅半句却生动而又惊心骇瞩的描述了吃人场景。但那只是书,盛世的人也没少读那些轻描淡写的网络小说,但如果亲眼看到,相信很多人都会留下心理创伤。

这边,失去孩子的父母甚至被多分了一块肉,杀人都没眨眼的王一明甚至吐了一地。

在往里走,这些现这些荒人依靠巨大的动物骨架或者灌木枝和破布搭建窝棚。有的人就在里面半死不活的躺着,似乎对任何事都没有兴趣,要不是胸脯和眼睛偶尔动一下,以为死人。

有几个在小土窑巡逻的人看到王一明,眼中露出像野一样凶恶的光。但看到王一明腰里别着刀,手里拿着长矛,眼神又黯淡了下去。

王一明走到一个女妇人身前,问哪里有水,那个人理也不理。王一明递过去几枚铜钱,一边拿皮囊比划一边问,对方终于向北面指了指。几枚铜钱只换来一个手势。

王一明刚走几步,那些荒人就跑过去抢铜钱,被妇人的男人拿着长矛咒骂着逼开。

王一明登上小土包眺望,看到在聚集区不远处确实有一个大水坑。这个水坑明显有挖掘的痕迹,应该就是小土窑的取土区。

王一明刚想下去取水,突然有站在小土窑的岗哨大喊:劫%*#!有劫%*#!

王一明顺着方向看到不远处尘烟四起。他这才听明白喊的是劫掠队。

王一明急忙趴到土山上一个凹下去的小坑里。

这些劫掠队明显比这些荒人高大强壮,身上背着步枪,骑着一种奇怪的坐骑,冲入聚集区。

待离近了,王一明看清,这种坐骑比马威猛,头像大号的羊头,肩高1。7米左右,至少有4oo多公斤。足有三趾,中间趾的趾端为蹄,两侧趾趾端似爪。小七分析,此动物的足原来应该有一、五趾,因为小腿上有明显消失的痕迹,在皮肤上还能看到黑块。这种马应该是末世前马的近亲,因为特征相同。

这原本是一张生日照片,照片中有三个人围在放着生日蛋糕的餐桌上,蛋糕上插着6根蜡烛,小女孩抱着一只玩具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王一明只认识其中的云志毅教授,其余两个明显是外国人,没见过。

这张照片在脑植入芯片的盒子里,云志毅总监临死前一同交给自己。他不明白云总监为何保存着这张照片,或许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吧!

此时,照片已经和腐烂的衣物混合着泥土筑在一起。

王一明废了好大劲只清理出一小片,只能看到多半张小孩的脸和半个玩具熊的头。

不过没关系,这张照片已经被小七扫描存储到系统中。

随后,又现在一块酒海碎片中还有一些残酒,王一明小心翼翼的灌进水囊里,居然能有半斤多!

王一明忍不住喝了两口,香气浓郁,口感丝滑醇厚,百年以上的老酒绝不是盖得。不能再喝了,舍不得,也得留点路上用。

王一明把水囊系在腰间,爬出地下酒库后,登上一处两米来高的废墟,向远处张望。

触眼都是黑褐色一直延伸到天际,几乎看不到绿色,像苍凉的戈壁。王一明感到自己目力极佳,裸眼竟然能看到十几公里以外似乎有人类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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