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基嘟囔说:“不知道……不过你情我愿,又没碍着谁。”
治安员又好气又好笑又悲哀。
这叫没碍着谁吗?
难道婴儿的生母就不算受害者?
就算双方同意,那也不行!
法律明令禁止人口买卖,遗弃也不行!
可见农村普法之路,任重道远啊!
治安员突然想起之前在网上看到一个热搜问题,问:农村什么最可怕?
有人说穷,
有人说无知,
有人说不懂法,
有人说重男轻女,
有人说见不得人好,
其实都对。
他出身农村,很清楚那里是什么样子。
但城市也不见得好到哪去。
正所谓:农村是有产者的田园牧歌,城市是无产者的血肉狱。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在那些镜头看不见的角落,住着太多边缘人,他们是被无视的群体,却又是这个国家的大多数。
“人手不足,管不过来啊。”
年轻治安员感到深深的无力。
不过,正因为各种不好,才更应该努力去建设。
而不是让它继续烂下去!
……
治安员冷着脸:
“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被你卖掉的孩子,已经过三人,所以至少会被判十年,甚至更久。”
听到这话,李洪基才真的慌了。
“我、你们不能这样做,最多、最多我不卖就是了……”
两名治安员对此只是冷笑。
如果只是初犯,或许还可以说是遗弃罪,但是这都第三次了,营利目的明显。更别说此前还让身为残疾人的妻子多次流产。
稍后此案会移交给监察院,相信他们会愿意提起公诉的。
另一边,
针对那对年轻夫妇的审讯也在进行中,
二人同样对自己买孩子这一事实,不予否认,不过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李洪基说自家无力承担对孩子的抚养,决定送人,只需要支付一点营养费就行。
其实他们不是不知道拐卖儿童罪。
只是抱有侥幸心理,加上想要个女儿,妻子又不想承担怀孕分娩的痛苦,只好出此下策。
没想被抓了个正着。
按照买卖同罪的规定,俩人大概会被判个五到十年,不过具体还得看到时候怎么界定罪名。
……
人民医院妇产科病房。
王秀玲勉强支起虚弱的身体,收拾东西,准备等丈夫回来,办理出院手续就回家。
至于丈夫去了哪里,其实她心知肚明。
可是,知道又有什么用呢?
既不会说话,又不会写字。她的人生,从嫁给那个男人开始,就已经固定了。
回过身,却看到李娟带着两个护士,以及一名女治安员站在门外。
那女治安员怀里,还抱着个孩子。
王秀玲呆住,不知所措。
“孩子追回来了,那个男人也将得到应有的惩罚,你不用再承受那种非人的痛苦了。”
李娟从女治安员同志怀里抱过女婴,交到王秀玲手上,安慰道。
从昨到今,她都有看到,王秀玲在病房里多次独自流泪。
说明是舍不得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