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穿着太好看了,”林维桢一脸严肃,“我以后怎么穿啊。”
何清顿了顿又笑:“送我。”
“都是你的,”林维桢凑过去,“家也是你的,人也是你的。”
何清有时候挺佩服这人张口来情话的本事,搞得他二十出头了还像个青涩的中学生,动不动就心跳加理智消减。
不成熟,一点儿都不成熟。
最后何清挑了件咖色的衬衣,简简单单的款,但衬的他肤色很白。整个人又干净又清澈,侧脸看过来的时候林维桢心跳都变快了,想把他捧到手心里,舍不得让他沾一丝尘土。
“你猜猜你穿哪件最好看,”林维桢故弄玄虚,“三次机会。”
何清先指了自己身上这件,林维桢说不对,再猜。
何清又挑了两件,林维桢笑道:“都不对,那我公布答案了?”
这么幼稚的猜谜游戏何清从六七岁就不玩了,这会儿耐心得不像他本人:“嗯,你说。”
林维桢一弯眼睛:“白大褂最好看。”
何清笑了:“你见过?”
“没,”林维桢说,“但是想过好多次。”
这话说的暧昧,林维桢说完都觉得自己表达的是肖想的意思了。但他想的时候挺单纯的,就是觉得何清太适合做医生了,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配得上白大褂。
人生有很多有魅力的高光时刻,介绍自己的职业,是其中最有魅力的一种。林维桢想过好多次何清会怎么和以前的朋友,或者认识的人说“我是个医生”。
可能他当年说的“我想做个好医生”这句话林维桢记得太清,跟一一划刻在心上一样。
多好啊,林维桢心想,他一点儿都没变。
快五点的时候两个人都收拾好准备出门了。林维桢又捯饬的人模人样的,好像早上那个赖床的是个冒牌货。火锅店和上回戏剧社聚餐的烤鱼餐厅在同一个商圈,骑车十分钟,到地方就能看见,是三层最显眼的门面。
李修远一看见这俩人一起走进来就笑着摇摇头:“我不用吃火锅了。”
林维桢给何清拉了下凳子,然后坐在他和李修远中间,问了句“怎么了”。
李修远看了看何清,对方慢条斯理地倒了两杯水,在林维桢面前放了一杯。
“狗粮,”李修远说,“鲜的,太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林:人生就是不停地倒人设。
专栏放了下本都耽《降临》,天使们有空可以看看文案~喜欢的话求个预收么么哒。整体画风跟这本应该差不多,就是主角儿是社畜了,不是学畜了哈。
p。s。本文还没写完!会写到大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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