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客店楼上的房间内。
“客官,这是您的酒菜。”
伙计托着一个托盘走进屋子,然后把里面的菜和一小坛子酒摆在桌上。
正在窗口看外面院子的杨丰转过身……
“老王呢?”
他问道。
“王朝奉被熟人请去吃酒,估计宵禁前才能回来,临走前嘱咐小的们伺候好客官。”
伙计赶紧说道。
杨丰点了点头,顺手给了张钞票。
伙计很惊喜的谢过,然后转头向外走,下一刻嘴上就多了一只手,同时面前多了个亮闪闪的东西,紧接着那东西就变成刺目的光芒,他本能的闭上眼睛扭头躲避,却现一只眼睛依然是诡异的红色,他惊恐的试图张口出尖叫,拼尽全力挣扎试图摆脱禁锢,但最终一切都是徒劳……
“此乃摄魂器,可摄人魂魄,打入十八层地狱,我来提问,你来回答,第一个问题,这酒里是不是下药了?”
他背后阴森森的声音传来。
他依然挣扎。
蓦然间那红色淹没了他的世界,仿佛坠入无尽血海,不过好在一闪即逝,紧接着又恢复了之前的红色。
他疯一样点头。
然后那红色消失了。
他战战兢兢地睁开眼,刺目的光芒蓦然闪耀,他疯一样挣扎……
“第二个问题,我如果喝了会怎样?”
那声音阴森森的说道。
然后他嘴上的手松开,他一下子瘫倒在地上,然后哆哆嗦嗦地看着眼前恶魔一样的男人。
后者拿着那个摄魂器,目光阴森的看着他。
“王,王义与我们掌柜,带,带着人在下面等着,小的等会就回来收拾,若客官喝了这酒,就被放倒,他们上来将客官抬到后面剁了,肉做馅,骨头砸碎埋了,钱财分了。这是王义主谋,他路上遇着客官,看客官钱财多,身上又没路引,口音也不是本地,原本想着假做亲近,诓您一同渡河到盐场路上害了,我家掌柜看出不对,他没法子只好一起干,我家掌柜与他十几年的交情,犯法的事也做过不少,人命案子也做过,故此知根知底。”
他说道。
“你们还真吃人?”
杨丰愕然说道。
“客官说笑了,三十年前刀兵四起,饥荒遍地时候,谁还没吃过人啊!”
伙计倒是鄙视了他一下。
好吧,的确是他孤陋寡闻了。
毕竟南边扬州唐末时候还能卖到人肉一斤十文狗肉五十。
“可这是县城里面,又不是荒郊野岭,这还没天黑你们就敢如此?”
“客官说笑了,不是勾结土匪强盗,有他们护着充当眼线,荒郊野岭之处谁敢去开店,就算不是在县城,那也得是人烟多的关隘码头才敢,至于客官您,您又没路引,店历上也没记着,那这桃源县城里就是没您这人,若是有根脚的我们自然也就不敢了,您这样出门就是喊着别人谋害的。
若是再带多了钱财,别说是我们这里,去哪里住店都是少不了被害了。”
“去,把他们叫上来,我饶你一命。”
杨丰说道。
所以这个制度也是一种保护,至少告诉别人,自己出了事会有人追索,否则这个时代出门真就做肉包子的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