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林睿把剩的羊奶热了热,自己喝了一碗,又给那三小狗喂了一些。
其中一个已经可以踉踉跄跄的站起来了。
看着巴掌大的小狗,虎头虎脑的样子很是可爱,撸上去的手感很是顺滑。
“还是咱们老祖宗选的品种好啊。”
三只坚强狗,居然都活了下来,看样子还都挺壮实。
正撸狗撸的忘乎所以的时候,林睿就听着门外有人在叫门。
今天的房巧巧拎了整整两大篮子菜,有点儿尴尬的站在林睿家的门口。
昨天周大海来自己家的时候,想起和林睿的一时冲动,房巧巧本想拒绝来做饭的事。
奈何自己的婆婆听说做一顿饭就给一块钱的时候,立刻点头应允了下来,都没给自己拒绝的机会。
况且自己的家里也的确都快揭不开锅了,孩子也快等着上小学了,房巧巧这才劝说自己,站在了林睿家的门口。
想起上次的温存,房巧巧不由升起了一阵幻想,自己当初要是嫁给林睿就好了。
对于这个长相干净帅气的弟弟,房巧巧心里很是喜欢,奈何自己现在已经为人妻了。
只得赶紧摇了摇头,亲近过了以后,自己脑子里天天就没有别的事了。
甚至做梦都在回忆前几天生的事,只要一想起来就会浑身热,恨不得去敲响他家的门。
不过房巧巧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李贵现在是个残疾人,自然是做不了事。
要是自己不小心怀上了,那村里的口水能把自己淹死。
想到这里,房巧巧才暗自下定了决心,做饭的这一个月绝对不能越过雷池一步!
林睿顶着鸡窝似的头打开了院门,看见房巧巧穿了非常朴素的一身深色粗布衣服站在门口。
本来女人穿深色衣服就会压住皮肤的颜色,俗话说的好,想要俏,女穿孝。
浅色衣服才是最衬女人气色的,毕竟未亡人系列经常登顶岛国电影的销售榜单。
但是房巧巧这一身粗布衣服,根本掩盖不住她的身材和皮肤,那一双手,天天干农活还嫩的像豆腐一样。
露出来的脖子和脸蛋上也没有一丝瑕疵,鹅蛋脸上挂着一丝丝红晕,像极了一朵粉嫩的樱花。
林睿愣了下神:“嫂子,你怎么来的这么早,干活的人都还没来呢。”
“再说咱们做的这是中午饭。”
房巧巧把两个菜篮子放到了地上,低着头说道:
“我先把菜放过来。”
“大海叔多给了我一点菜钱,让我今天第一天给大家做点好的,弄些肉来。”
“我想到镇子上去买,想找你借一下自行车。”
林睿赶忙点点头:“应该的。”
“车就在院子里,嫂子你骑着就行。”
房巧巧小声嗯了一句,就往院子里走,林睿则是说道:
“嫂子,要不我带你去,我也打算去买点东西呢。”
林睿本来还真是想去买点罐头什么放家里,省的天天大米粥吃个没完。
没想到房巧巧倒是松开了握住车把的手:“那要不你先去。”
“等你回来我再去。”
看见房巧巧这幅模样,林睿倒是反应了过来。
自己一个单身男青年,骑车带个漂亮的小寡妇,这刚出村不到五分钟,自己的八卦肯定就被传遍了。
于是又赶忙说道:“没事嫂子你去吧,我下午再去。”
房巧巧本来还想客气两下,结果林睿直接把自行车往她怀里一推,自己回屋去了。
房巧巧这才推上自行车下了山。
既然自行车被房巧巧骑走了,林睿去镇子上购物的计划也泡汤了。
看着墙角放着的枪:“不如上山玩会儿?”
林睿这才想起来自己床底下还有当时从劫匪那顺的两把短枪。
爬到床底下翻了出来,林睿决定今天试试这两把土枪,这种玩意儿威力低,精度差,射程短。
但是胜在轻便,也正是因为威力小,这样打一下小型的野物才不会打碎。
如果拿着步枪去,就只能瞄着头打了,今天既然是上山玩,那自然就是以爽快为主了。
林睿穿戴整齐,在腰间别了一把短枪和柴刀,手里拿着另外一把就出了门。
刚到门口,一身红的傻子小红就出现在了门口。
“喂。。。小狗。”
林睿只见小红手里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瓷碗,里面装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羊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