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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春惊寒食>第四章 乌云连珠

第四章 乌云连珠(第1页)

戈舒夜:

春水在唱歌。那白衣裳沙弥来的时候,它好像很高兴。——这么说,我们拿着它的时候,它并不鸣动,像是,很害怕?哎,八成又是我在胡思乱想了。

路上袁彪探头探脑地过来问,你怎么不跟杨大哥说话了。

没有啊,我说。真的,从我到小乘庄,没见你们两个说一句话,袁彪指天誓。乱七八糟事情太多了吧,整日比剑啊赶路啊还要念清心咒,爹爹觉着这些事体重大,也不告诉我们很多,感觉蒙头蒙脑的不得要领,我说。袁彪神神秘秘,知道么,这些人都是给人来疯选女婿的。他打小被吟霜欺负,于是叫吟霜人来疯。我看了他一眼,不禁笑,你也是?袁彪吓得脸色一变,别别别,她在哪儿我不在哪儿,我还是觉得大姐姐比较好,不过你已经有杨大哥了…

队前面,吟霜的桃花马缠着杨昶的枣骝来回蹭着。

后面的话我没听进去。不一定,我说,不一定是我,爹只是喜欢杨昶,不一定是我。

袁小虎才要开口,青领才五六岁,性子不稳,扑扑耳朵就往它娘身边拱,青騧上是沈芸。要聊天么?哎,算了。

青领有的时候贴得太近,老让我蹭到沈芸的袍子,我装作没注意,这样走了一阵。

听到后面袁小虎的声音:“晁六哥,叫我七哥,别叫七弟。”晁醒性子很好,和他说着笑话,说起遛狗和放雕。熬雕最苦,不能睡觉,要睁着眼睛怼到它服气你,喝你给的水。方头的松狮只听主人一人的,就是金贵又难驯;巴儿狗叫得响扑得欢,可是不敢真下口咬,可会仗势欺人了;村里人家养的土狗其实最好,会看羊、报信,为了自家的孩子敢和狼咬,小时候耳朵耷拉着可讨人喜欢了,就是长大了尖嘴猴腮的不显富贵。他小时候养了只,他爹嫌不好看,扔出去老跑回来,给溺死了。他哭了好久,好多时候,人还不如狗呢。

我和沈芸同时回头去看晁醒,回过来的时候目光碰到一块,他友好地问:“大小姐是因为狗?”

又要聊天,我想想:“我喜欢猫。”

“为什么?”

“我喜欢猫,猫不喜欢我。时间久了,就有种两不相欠的感觉,有天走了,用不着伤心落泪。”娘说,你真凉薄。“凉薄吗?”我问。沈芸张了张嘴,又阖上,他不太适应西北的旱天,嘴上翻着白皮:“其实也对,免得伤心。——可是说出来,总让人觉得更,不是凉薄,是孤零零的。”晁家庄到了,我勒住青领,等晁醒慢慢走到我前面,沈芸也跟着我勒住马。

寨门开了。“这又是干什么?”他看我往旷野里张望,问。“情况不对好赶紧跑。”他忍不住笑了(混蛋别笑了):“为什么?”

“——砍断绳索!”爹爹突然喊。前面呼啦啦地围成一堆,

“沈五哥,你来,同你商量。”晁醒脸色白。

到底还是要跑。

“听谢先生号令,冲阵突围!”爹爹一声令下,马并排跑起来。

刀锋飞过来的时候我感到一种脱的平静。

内息在空气中留下痕迹,谁胜谁负似乎一目了然。靳孝海还挡不住爹爹趁马冲势的一击,他的钢刀在爹爹佩剑的啃噬下出火花,刃口白卷。谢先生的安排奏效了,我们突出阵线,除了——靳孝海回马,白翳狭目盯住我们,举刀空挥。

对面一排火梭子飞起,众人举剑回拨,又是一阵强弦!弓箭!——青领前蹄立起,惊了!捉住鬃毛,它骤然掉头,朝土塬边缘跑去。黄土的地面骤然折断,我拼命往后倒,几乎平躺在青领脊背上,青领脖子一低,沿着陡峭的下坡冲向深深的沟壑。视野被颠得一片散乱,我拼命抓住鞍辔不被甩出去,只记得初升的朝阳在我背后。

等日头很高了,青领才慢下来,它鼻子倒是很灵敏,碎石子滩走着走着就绿成一片,稀疏生着树木,空气也暖湿了起来。不多一时前方清澈见底的一条小河劈山而来,河滩飘着彩幡。我勒了勒它,跳下来,解开辔头让它饮水。骨头架子都要颠散了,我在河水中洗了把脸,躺河沿石头上。一摸,春水还在,平平静静。

“为什么喜欢那个和尚不喜欢我们?哦,对了我爹想熔掉你,是人都不会喜欢的吧。但你又不是人。”春水无端蜂鸣了一下,我隔着绢本华严经摸摸它,“才不会把你拔出来呢,我不想死。”春水这次的鸣动似乎有些不同,像在表示抗议。“我觉得,我觉得,杨昶好像不喜欢我。”寂静中我辨认出这是自己的声音,突兀得奇怪,“吟霜似乎同他更好些。吟霜似乎更得年轻人喜欢些。干嘛呢,干嘛这么纠结呢?不是这样的就好了,不纠结就好了,我喜欢的人也恰好喜欢我就好了,只喜欢我就好了。”春水没有鸣动,好像也在表示它的无能为力。“你不是很能耐么,你不是比闵少悛还能么,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我说着弹了那剑身一下,不想,那剑嗡的一声自己抖动起来!

树丛里什么受惊嘶鸣,又高又大,鬃毛黑亮长得几乎要拖到地上,斗大的前蹄高高地举起来,四踢像是带了雪白的套袖——是匹马?怎么会有这样野人似的马?

我蹿到对面与黑马隔河对峙,青领打着响鼻逃跑了,它看起来凶猛而危险,我犹豫了一下,扯开了华严经,举春水在手中。不错,春水的鸣动让它讨厌,它不忿地甩着耳朵、跺着前蹄踱步,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命都要没了还管什么心魔不心魔!

嗞吭——春水剑刃划出剑鞘,金属摩擦的声音真好听,我向前一挺,剑尖微微晃动,清寒剑气激出一阵白霜。令人不安的鸣动消失了,风悦水明,黑马两只耳朵铜铃似的一竖又一低,它突然非常紧张,打着响鼻。真是好剑,一般意义上的好剑,趁手得要命,好想挥——咦,我好像一点紧张也没有了,那狂怒的凶兽对我好像突然失去了威胁,和风水花草没有区别,我甚至想去摸摸它。那就去摸——我上前一步,它头一低,掉头逃了。

“干嘛呀,我就这么不讨人喜欢么,人、狗、猫、马,没个喜欢我的!”我气急败坏地对着水面挥了一剑,水花炸开,水面高分,河底鹅卵石被吹出一个一人长的菱形凹坑。

激越的河流迅恢复了,仿佛没有什么能够伤害它,只有那凹陷处的水流翻起漩涡。

“我收回前话。”既然如此,为什么要熔掉它呢?我立起剑尖,好奇地看着它;白刃无辜地映着我的脸。我又挥了一剑,吔,不灵了;再挥两下,没什么反应。嗯?我匆匆把剑入鞘裹好:“不是我弄坏的吧?嗯,不是。”

我使劲嗅嗅,风中有烟味,逆风溯河该有人家,去问问路。果然不一会儿,就看见小河上有水车,清澈的水被一铲子一铲子地舀起来转到上面去,上端旁边有个大木桶,里面垫满了白沙,青翠的竹筒子接着水从头顶上架过去,远远地指向一个黄泥围子的小村落。

有个高壮少妇提着木桶在门前的竹筒里取水,我上前:“姐姐好。”她抬头瞅了我一眼:“终于来了,你和那些个后生是一起的吧?”“嗯?”“赶紧进去瞅瞅,在最后院。”我一听,赶紧冲进去。

沈芸在院子里踱步,开败了的栀子花瓣落在他肩上、头上。他抬头看见我,半透明的眼珠一睁,站起来:“大小姐。”

“你伤着了?!”

“没有。”

“那,是谁?”

“大小姐、先别急,都不过是皮肉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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