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中属于比较话少,社恐那类的。
没什么朋友。
我的视线落在了隔壁班级合照上。
那个女生的样貌和我认识的一个人重合起来。
原来是可可,她那时叫赵盼弟。
相貌普通至极,远没有现在那么浓的科技感。
站在她后面的女生也有些眼熟。
定睛一看,那人正是视频里的被霸凌者。
我按照同学录里的联系方式加上了她的微信。
很快她通过了。
她叫许雯雯。
我对这个人已经没有一点印象。
对高中的可可倒是有点记忆,她那时一副小太妹架势,总是和社会上的小混混勾结在一起,一副非主流打扮,难怪和我一个公司我都没认出来。
没想到雯雯竟然还记得我,她说她经常看我的直播,为我的成功而感到开心。
她说她愿意帮我澄清那个霸凌视频。
原来那天她在洗手间里不小心踩到了可可的小皮鞋,道歉后可可依旧对她不依不饶,动手打了她,还逼她跪下道歉。而我就在这个时候刚好从一个坑里出来,好心救了她。
她很快拍好了一段澄清视频传到了微博上。
沈从野公司的水军派上了用场。
事情的反转太令人震惊了。
施以援手的好人竟然被人诬陷为霸凌者,这多么令人感到寒心。
而事情的幕后主使正是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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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p地址找到了视频者的地址正是可可家的别墅。
于是当天晚上,可可就被带到了警察局问话。
我和沈从野律师团很快也到了。
起初可可淡定地否认这一切。
可是当证据摆在面前时她不得不承认了。
她狼狈地散着头,眼睛浮肿。
于总请的律师自然是没有沈从野的给力。
三两句就败下阵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这桩事情解决了,还有鸡爪和酸辣粉事件。
可可,我是不会让你那么容易出来的。
在可可被拘留期间,我抓紧时间收集证据。
可最后掌握的证据,却让我心寒。
不出我所料,于总确实参与在这整件事情中,可可算是他情人中的一名,他一开始没想到可可竟然是想置我于死地,以为她只是小女生嫉妒。
弄点小事情炒作一下,也有助于公司的股价。
可他没想到事情搞成这样。
彻底地把我拉下马。
而鸡爪事件,最关键的人不是他。
是我的小助理。
可可花了大价钱买通了她,在某个吃播博主下单后将有问题的包裹出。
最后安静地等待着结果。
人心隔肚皮,最亲近的人伤你最深。
这个跟着我熬了三年的人,最终被可可花了三十万买通。
酸辣粉事件就更是她做的了。
沈从野使了些手段让小助理成了整个事件的证人。
指控可可诬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