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别看利哥很莽的样子,实则心念电转,瞬间就想明白了。
刀锋刚才那番话他完全听进去了。
也承认刀锋说得很有道理,这么一个持枪抢劫的犯罪分子,肯定不是善茬,被通缉应该是可信的。
公安局那边肯定也会非常重视,一准会派大部队过来的。
所以,留给利哥的时间真的不多。
他必须快点跑路。
问题是,他实在放不下那三十万。
那可是三十万硬扎扎的现票子!
许多人一辈子不要说赚到,恐怕连见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就这么丢下不管,利哥如何心甘?
陈志“嗷”地一声,举着西瓜刀就往楼下冲,满脸兴奋无比的神情。
总算逮到机会名正言顺收拾刀锋这小子了。
也不知道陈志为什么就那么看刀锋不顺眼,貌似刀哥没怎么得罪过他……
只能说,有些人就是一根筋,魔怔了。
“站住!”
林巧眉一声娇叱,双手端枪,直指向前。
“我是市局重案大队的,这是通缉杀人犯,谁敢上前?”
“切!”
“小娘皮吓唬谁呢?滚一边去!”
“信不信老子连你一起砍?”
陈志不屑地喝道。
如果是个男警察,或许陈志还略有点畏惧,林巧眉这样的,实在太没威慑力了。长得那么好看,你说你是警察,谁信啊?
你手里是有枪,但你敢开吗?
港真,对于没有领教过枪械威力的人来说,一把小手枪的威慑力,确实远远不如锋利的刀子!
而且陈志认定林巧眉不敢开枪。
警察是不能随便开枪打人的。
这点常识,陈志还是有。
“砰!”
枪声骤然响起。
林巧眉真开枪了。
当然,是朝天射击。
鸣枪警告。
在这样的情形下,条例规定,是可以鸣枪的。
如果陈志不听警告,还敢继续往前冲,理论上,林巧眉可以直接开枪击伤他。万一不小心命中要害,志哥直接嗝屁,林巧眉也没有责任,最多就是写个报告说明下情况。
清脆的枪声在室内听起来尤其惊心动魄。
刀锋就冲林巧眉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