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读书可以明智。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破家亡。
我不愿,他们亦不愿。
「公主。」
「舅舅。」
我见舅舅脸色惨白,走路都有些颠,我立即上前扶住他:「舅舅受伤了?严重吗?」
「小伤,无碍。」
他懂我为什么前来,所以不曾多言。
但是有些小将看不起我们女子,觉得我们不是来保家卫国,而是来嬉闹的。
「既然看不起我们,那就来场比试吧。你们赢了,我不让她们上战场,若是你们输了,这边疆大小事务,都得由本公主来统筹。」
「比就比。」
这些男人,真的小瞧了我们女子。
他们以为,能被我挑选来的,都是泛泛之辈。
可笑。
一个被打倒。
两个,三个,九十九个……
已经比了一天,竟无一人胜出。
他们或许不知道,我早已经有他们的详细信息,谁擅长什么,谁短处是什么,我早就一清二楚。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他们轻敌了。
有人站出来,脸色十分不好,递上号令三军的令牌:「公主,我们认输。」
我接过令牌,沉声吩咐道:「传令下去,明日开始集训。」
这集训也不可能全军集训,得挑人。
佼佼者,通过集训才能更勇猛善战。
集训的时候,他们才明白,他们不如我带来的一千女兵。
不如她们有耐力,不如她们有韧性,不如她们善战。
她们会长枪,系在腰间的弯刀,绑在腿上的匕,戴在手腕上的暗器,藏在怀中的毒、迷药。
他们太过于耿直了。
战场上的胜负,都是为了身后的国家、黎民百姓。
他们作为入侵者,我们没必要跟他们讲武德。
赢,是我的最终目的。
不惜一切手段。
第一次交战,舅舅不让我去。
「舅舅,我学武十年,不论天晴下雨、酷暑严寒,从不敢懈怠。我曾经学武是为了保护自己,如今是为了保护我的国,我的家,我的黎民百姓。
「我赵长乐,是要做女帝的人,我岂能苟且偷生,躲在这大帐之中。」
我率领一千女兵,面对敌军叫阵。
他们笑我们是娘们,不如跟他们去,做他们胯下的娇娇。
为他们生儿育女,做他们的玩物。
「给我杀……
「杀。」
我率先冲出去。
手中的长枪很重,但我早已习惯它的重量。
一枪刺过去,刺穿那马背上男人的胸腔,然后将他掀翻在地。
拉马缰绳,让马儿前腿抬起,踩在他胸口上。
骨头碎裂的声音,血迸裂四射的声音充斥耳中。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
但我不惧怕,亦不后悔。
我不杀他,他就会杀我,会杀我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