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承认与翁萍芳感情不好,承认自己今年回来现了她与赵青云的奸情,承认自己到过天然居酒店,但就是不承认杀了人。
"警官,我也是个人,是个男人啊。知道自己老婆在外面有野男人,心里能够高兴吗?11号那天下午,我一直跟着萍芳,跟着她到了对街口的小卖部,听到她打电话给野男人说老地方见。我这心里……就跟猫抓了一样难受。可是,我不敢说不敢闹,我要是闹,她就敢离婚。我好不容易才娶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我舍不得她,我不想离婚。
越想越难受,我一个人憋得受不了了,就想着找钱振业喝酒说几句心里话。正好钱振业老婆孩子不在家,方便说话,所以我带着酒、菜上了他家的门。虽然我们平时来往得不多,但好歹我喊他一声师父,又都是男人,有些话说得出口是不是?
喝酒喝到十点吧,反正已经喝迷糊了,躺在床上感觉整个人都在天上飘,忽然就不甘心起来。我就想看看,萍芳喜欢的男人是个什么样,凭什么让她明知道他有老婆还要凑上去。一时冲动,再加上酒精壮胆,我悄悄起床,拿了钱振业的车钥匙,把车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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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走酒店正门,怕被人拦住。我翻窗户上了二楼,可是当我真正站在21o3的门口,看着走廊铺着的红地毯,想着房间里刚刚和野男人幽会的萍芳,想来想去还是没胆子敲门进去,我进去了说什么?骂萍芳吗?她早就嫌弃我了,早就变了心,我骂她有什么用?打萍芳吗?自从娶了她,我把她捧在手心里,挣的每一分钱都给了她,我舍不得。"
听到这里,许嵩岭一张脸似锅底一样黑。妈的!这家伙太狡猾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在21o3约会?"
"萍芳在小卖部打电话订的嘛,她说不要临街的,要对着落霞山的。然后她打电话给野男人,让他到了之后直接去21o3。"
"你脖子上的伤,一开始为什么说谎?"
"警官,我当时心慌啊,怕你们以为萍芳是我杀的,哪里敢说是萍芳挠的,我有罪,我不该欺骗那三位警官,我有罪,对不起!我现在就说实话,保证说实话。萍芳打完电话之后吧,我越想心里越不舒服,凭什么她能和那个野男人上床,和我在一起去推三阻四?我拉着她要过夫妻生活,可是她铁了心不肯,我俩拉扯起来,就是那个时候被她在脖子上抓了这印子。"
许嵩岭现所有线索到这里都断了。
正如赵青云承认与翁萍芳是情人关系,晚上和她在一起,但不承认杀人一样,潘国庆也只承认到过酒店,曾经与萍芳有过拉扯,矢口否认动手杀人。
脖子有伤?他们是夫妻,拉扯打架很正常,只能说明翁萍芳死之前与潘国庆有过争执。
到过酒店、翻窗上到二楼?他的确醉酒开车到过酒店,也真的上了二楼,但他不承认进了房间,一样无法定罪。
"刺——"负责笔录的朱飞鹏没控制好力气,钢笔笔尖将纸面划破,出刺耳的声响。
潘国庆的目光越过许嵩岭、朱飞鹏,落在坐在最后的赵向晚,嘴角渐渐上勾,露出一个邪气十足的笑容。
【警官,还得感谢你告诉我什么叫疑罪从无。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看是坦白牢底坐穿,抗拒回家过年!你们有证据,我就有说辞,反正只要不承认自己杀了人,谁也不要给我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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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经验不足,说得太多,反而让这个潘国庆钻了空子,找到对付警方的思路。只要他不承认,哪怕证据链完整,移交给检察院之后提交诉讼,也有可能判决无罪释放。
怎么办?
赵青云、潘国庆都有杀人嫌疑,但都证据不足。
借助读心术,赵向晚清楚地知道杀人凶手是潘国庆,但却偏偏没办法一锤子把他钉死,可恨!赵向晚眯了眯眼,眸光锐利,迎上潘国庆的目光。
潘国庆原本有些得意,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赵向晚无畏无惧的模样,心里有些虚,慌忙敛了笑容,低下头去。
【这个女警和别人不一样,她的眼睛像医院里的x光机一样,能透视。嗯哼,你再能透视又怎么样,未必你能让那个贱人开口说话?半夜三更的,有谁能看到我掐死了她?嘿嘿。】
“许队。”
何明玉敲了敲审讯室的门,神情间有些兴奋。
许嵩岭点了点头,结束审讯,起身离开。
"什么事?"站在走廊,许嵩岭脸上一丝笑意都没有,原本以为这次可以撬开潘国庆的嘴,没想到他这么稳得住。
何明玉压低了声音汇报:"许队,刘良驹那边现了新的证物。"
许嵩岭来了点兴趣:“什么?”"一个日记本,翁萍芳的日记本。"
日记本?这可稀罕了。许嵩岭眼睛一亮:“走!看看去。”
赵向晚脑中闪过刚刚潘国庆的心声,心中冒出一个念头,让死人开口说话?现在不是正好有了吗?
何明玉一边走一边解释。
翁萍芳的遗物中包包里有一串钥匙,其中一枚小巧的银色钥匙不知道开的是哪一把锁,当时重案组还讨论过,并没有结论。直到把潘国庆抓了之后进屋搜索,在翁萍芳的衣柜里找到一本被藏得非常严实的带锁日记本,大家这才明白这枚钥匙的作用。
打开日记本,略显幼稚的字体映入眼帘。看完所有文字,重案组集体陷入沉默之中。半晌,何明玉叹了一句:"真傻。"
从在咖啡厅第一次见到赵青云,他的风度翩翩、他的温柔有礼、他的成熟的话语,让翁萍芳的一颗心彻底沉沦。这个日记本写的全是翁萍芳对赵青云的爱
,对他的依恋与崇拜。
明知道对方有家室,明知道和他没有未来,但是翁萍芳却一头栽了进去,在日记本里为自己编织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梦。
许嵩岭说:“这个日记本,只能证明翁萍芳爱赵青云,为他们的婚外情披上一层爱的外衣,让这段不正当关系不那么丑陋。"
何明玉指着一段文字说:"许队你看这里。"
“只要一想到潘国庆那张丑脸,我就一点和他亲密的心思都没有。赵青云哪怕四十多岁,身材依然保持得很好,哪里像潘国庆那样一肚子的肥油,胳膊捏起来都是松垮垮的……"
朱飞鹏抬手制止了她:“好了,何明玉你别念了,听着浑身上下不舒服。”
何明玉捉狭一笑:"连你都听不下去,那要是让魏国庆来听呢?是个男人都会愤怒吧?许队,魏国庆不是嘴严吗?咱们用这个日记来撬一撬,说不定他丧失理智,就认了呢?"
许嵩岭沉思一阵,缓缓说道:“可以试一试。何明玉你来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