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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让你好好修仙,你却绑定师姐>第140章 李承风的画

第140章 李承风的画(第2页)

还能有人龌蹉的想到,那捧着画卷的人,不要说有斋戒沐浴了,估计上完茅厕,也不知道有没有洗手的。

“看什么,赶紧过来呀,也不知谁定的规矩,说物件到了门口,还要找专人来搬进去,难道换了个人,就能令里面的事物变得值钱了么?”

大俗,大俗!

袁喜的这句话俗气得无法形容,偏偏,又没人能够反驳,甚至不是因为他是天道正使说出来的。

杨昭倒是认同了,心中想着,估计是一种形式,到了门口,给这些青年来搬进去,能令有份去搬的人,有一种荣誉感。

而没份的,在失望之余,也似乎能提高了身份,这是一种心理暗示吧,说白了,就是形式。

说什么由两个人从头到末的去搬,就能够令里面的事物减少受损的风险,可是,一路来,都是有人运送过来的,他们不是更合适吗?

说让这些有点基础的人去搬运,能爱惜,或者能保护,可是,一路护送过来的人,都不是普通人呀。

能有点境界的人,难道还会将事物弄坏吗?杨昭是如此想的,估计,也是因为他并没有太高的艺术眼光的缘故。

即便给杨昭知道了,他也不以为然,所有的艺术都说源自于生活,高于生活,其实,是否源自生活,已经是一个疑问了。

高于生活不见得,脱离生活是一定的,因为,前世今生,所谓的艺术家,就没有一个贴近地气的,连生活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何来的源自,更不要说高于了。

“袁大人,是我们去搬的!”

秦青书立刻跟彭婧走过去。

“哦,我认得你,你也是秦家的人!”

秦青书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本来正使大人认得自己,是抬举,应该很高兴。

偏偏他就是说“也是”,“也是”是什么意思呀,自然是针对秦玉来说了,能说“也是”的,自然,之前那个“是”也不能是什么好人了。

他是预先界定了秦玉不是好东西,然后说自己也是姓秦的,侮辱之大,按理,他是要反抗的,这等于是给骂了祖宗。

偏偏知道,人家根本不是针对自己,自己没有资格,人家是在骂秦玉,而且,人家什么身份,自己反抗什么呀,想自家家族在青云镇混不下么。

所以……

“彭姑娘,对,你捧那一头,没错!”

一句废话,十分有作用,显得自己专心工作,竟然没有听到正使大人的话语。

大伙都头皮麻,袁喜如此明目长大的针对秦玉,秦玉也不是好惹的主,要是他们真的有什么冲突,殃及池鱼,是必定的。

看来袁喜送来的所谓夜宵,摆明的是宴无好宴,吃与不吃,都是铁定的得罪人,至少是得罪了秦玉。

他们也能知道,但凡艺术造诣高深的,都有一个特点记仇!

“咦,有个萝卜!”

轰!

正当大伙以为大战一触即的时候,袁喜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差点没令所有人跌倒。

他看到了地上有一个萝卜,于是捡了起来,如获至宝,那样子,比抱着自家孙子还高兴。

“他那么一个有钱人,竟然为了捡到一个便宜,而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这……”

这是所有人的心声。

杨昭还能想得更加的接近本质,苏樱也是有钱人,而且,极度贪小便宜,她自己说了,要不贪小便宜,她家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十分有道理!

所以,袁喜贪墨了他的一个萝卜,也很正常,严格意义上,那也不是他的,青云镇有律例。

但凡捡到高于五百铜子以上物件的,必须交到天道司,由天道司公示,十五天没有人来认领的,归捡到之人所有,就算第十六天主人来了,也不是他的。

要是十五天内有人来认领,也能证明的,那么,认领的人,需要支付一半的价值给捡到之人。

而对于少于五百铜子的物件,但凡捡到的,没有人当场有异议的,就能够直接属于他。

所谓的有异议,是为了有人钻空子,要是有小偷,将人家腰间的财物弄到地上,然后说自己捡到的呢,就是为了这个。

“呵呵,我捡到了一个萝卜,二斤重,上面有一点烂了!”

袁喜十分守法,这是捡到五百铜子以下物件要说的话语,要是没人提出异议,就算他的了。

自然,杨昭没有提出异议,一个掉到地上的萝卜,袁喜已经说了,上面能有一点烂了,还要来干嘛呢。

主要是,将一个萝卜放在身上,也比较麻烦,与萝卜本身的意义无关。

萝卜本身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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