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四个人将今天贝斯和主唱的位置,留给了他们的好朋友许博洲。
绚烂的光束一道道斜着打下,后方是腾起的缕缕烟雾,黑色皮衣、皮靴,一身摇滚着装的许博洲,似乎天生就是属于舞台中央、被聚光灯追逐的人,当上百双目光盯着他,他丝毫不怯场。
一开口,和摇滚完美匹配的磁性嗓音,惊艳四座。
……
还记得那是高二那年的暑假。
许博洲从喜欢的乐队里,挑出了这首hoobastank的therean,作为taketurnsband登台表演的第一首歌。
四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在登台前,手叠手,用力吼出的那声“go”,时至今日,依旧在他的心底回荡。乐队对于他来说,不止是反叛、个性的玩乐。
而是,振奋鼓舞他前进的兴奋剂。
台下是一阵阵爆发式的合唱。
台上的许博洲抱着贝斯,身体跟着节奏和情绪摆动,而他的目光也不忘在混乱拥挤的人群里去寻找熟悉的人影。
灯光冲台下旋转了几圈。
许博洲目光敏锐的找到了想见到的人脸,只是同时也看到了她旁边的男人,男人轻轻搂住了她的肩,不知是故意,还是出于绅士想替她挡开旁边的人。
亢奋的节奏激昂的响彻在场内。
从台上投下的那束目光,锐利又冰冷,当许博洲唱起那句vefoundareantoshow我找到了理由向你袒露心迹,asideofyoudidntknow向你展示我不为人知的一面“时,他眼前的画面,刹那间,从昏暗的室内变成了阳光刺目的室外。
一束舞台灯投射过来,灯光如昼。
背景里的烟雾,变成了湛蓝的海,台上抱着贝斯的男人,身上的皮衣渐渐被烈日融化,取而代之的是被潮湿海风吹起的干净白衬衫,少年额前的碎发微微遮盖住了眼眉,但眼神却透着狠劲。
他的目光,一直盯着台下那对熟悉的男女。
海边落日
咸湿的海风、炙热的阳光、和一场朝气蓬勃的狂欢。
海浪翻滚,人潮拥挤。
巨幅屏幕上,用艺术字体书写的乐队名——“taketurnsband”,跟着节奏的波浪,颤动。
海风斜着从海面吹来,灌入少年的白衬衫,他们不顾热浪和烈日,全情投入在人生第一次的登台表演里。
乐队的中心位置,自然留给了许博洲,不光是因为这支乐队是他组建的,以及,他身上还有着和摇滚浑然天成的气质,桀骜、反叛又难驯。
他这个人总给外人一种矛盾感。
第一眼,会畏惧他。
第二眼,又会莫名被他吸引。
这场演出,许博洲期待了很久。
他不止期待表演,还期盼台下那双漂亮的眼睛,能够投入的看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