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关在鸡舍里的兔子全部消失不见,十天辛劳通通化为乌有,至今都不知道到底是谁。
从那时起他便知道,人的嫉妒心有时候比鬼神更可怕。
离家六天,水井果然已经打好了,就在院子边上。
平时不用时盖上再压上重石,李玉荷天天跟着林月叮嘱她不要靠近井边。林月快五岁,已经大概知道死亡的含义,平时玩耍时都走得远远的。
林晋山两人先到半天,已经把青梅清洗了一部分出来,酿酒的大缸林晋逐回来路过镇上新买了一批,明日就能送到。
叶稚和李玉荷挑选了比较熟的青梅,加入盐水泡上一夜去涩。
第二天大锅里加入黄糖,水和青梅大火煮沸,直至果皮爆开。剥皮去核后再改小火熬制成浓稠的果酱。
酸甜可口的青梅酱可以做各种点心,或者直接做成果饮,听说有的地方的大厨秘制配方里就有青梅酱,尤其烤肉时常用。
叶稚做成果饮放入井水中冰镇后口感更佳,得到了林月的大力追捧。
柳掌柜尝过后也是大手笔买了一百斤果酱,交给后厨研制新菜。
翌日,平安酒馆就出了一道冰镇青梅饮,夏日炎热,喝一口解腻开胃。连带着平安酒馆的生意都更红火了些。
青梅酱只用去一部分青梅,大部分叶稚还是决定做成青梅酒。最后资金问题由林晋逐去找了柳掌柜帮忙,并答应第一批琥珀清以四百文的价优先给到平安酒馆。
柳掌柜自然一百个答应,送上门的利益哪有拒之门外的,琥珀清的价值他早早就见识到了。
叶稚和林晋逐是个值得信任的,虽生于农家,做起生意来却有如此魄力,未来定有一番作为。
对于这样有潜力的人,此时深交必有益处。
于是林家大院摆满了一个又一个大缸,新建的四间空房也起了大作用。
西岭村的村民都在暗暗观察,这林家,这大动静,怕是要发大财咯。
赶考
一个六月林家忙的热火朝天,青梅酒全部封坛后,全家上下除了小林阳等着吃饱乐呵就行,其他人都累得够呛。
尤其是叶稚,明显瘦了不少。叶稚向来不擅长干农活,偏偏又要强。白天下田,晚上还要熬夜酿果酒熬果酱。
累到腰酸背痛也不吭声,要不是林晋逐发现他走路姿势不对,还真发现不了他的腰受了伤。
作为一个农家子,干点活就喊累,叶稚自已都觉得丢人。
等毛豆全部收完,还要继续除草追肥点豇豆,这是家里不可或缺的的一道菜。
做成咸菜可以吃一年,叶稚最喜欢咸豇豆炒肉末,酸辣爽口,既开胃又下饭。
七月的时候林晋逐和林晋山又去了一趟惠山,把剩下的青梅都拉回来。
这一次村长的儿子用林晋逐教他的办法捉到了两只兔子,家家户户门口也晒了不少菌子。惠耀杀了一只兔子热情款待了兄弟二人。
临走前林晋逐告诉惠耀,可以再去买一些其他品种的果树回来种植,占据着这么好的地优势应该合利用起来。
找到适合的种植物,让经济来源多样化,而不是一味的守着一座山只知道卖柴火,固步自封只会让村子越来越落后。
林晋逐拿了二十两给惠耀,让惠山村先走出第一步。林晋逐吃过苦,看见跟他幼时一样可怜的孩子总想伸手扶一把。
八月秋闱在即,学院已经提前让参考的学生回去准备启程,乡试是在府城举行,从镇上出发需五天才能到达。
周淮清检查好文书盘缠,贴身放好。衣裳行囊已经被周母反复。
三年一次的乡试对于平民学子来说是跨越阶级的最重要且唯一途径,周淮清从来就不甘平庸,从他决定走上科举这条路开始,成功便是他唯一且必须要得到的结果。
周淮清谦谦君子的面具下实则是一头有野心的孤狼,他在书院从不结交好友,不参加诗会酒会。
在清风书院,周淮清就像个异类,从没见过谁能亲近他,这种孤立不是他们孤立周淮清,而是周淮清孤立了所有人。
而裴涵知却是个例外,就连周淮清也常常在问自已,这个人到底有什么不同呢仅仅一面之缘他就能彻底放下了自已的戒备。
难道就因为长得好看吗?他何时变成一个以貌取人的好色之辈了。
周淮清明日就要出发去府城,所以今日用过晚饭后早早地就睡下了。
裴涵知跟周母周遥佳在堂屋一边聊家常一边剥花生,他频频扭头看向里屋,过了好一会儿才下定决心进屋了。
周淮清闭着眼睛还没有睡意,只是想让脑子休息一会儿。
听见动静,自然地睁开眼睛看向裴涵知,他已经来周家半年了,除了过年那几天,其余时候周淮清很少在家,对这个自已捡回来的人既熟悉又陌生。
不管看过他多少次,都会觉得如此柔美精致的脸偏偏长在一个男子身上而不可思议,看久了心跳竟会控制不住的狂跳。
周淮清缓缓起身靠在床头,灯光下裴涵水灵灵的眼睛仿佛有一层泪光看得人心口酸软。
“淮清哥,这个平安符是我跟周婶去寺庙里特意为你求的,祝你此次赶考一路顺遂,一举夺魁。”
一枚小小的平安符静静地躺在裴涵的手心,周淮清伸手拿起仔细端详好一会儿才收好,声音不自觉放软:“多谢。”
“你如果困了就早些歇息,明早还要早起赶路。我跟周叔周婶还有遥佳在家等你平安归来。”
等你回来,有件事我会向你坦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