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记得非常清楚,洗澡之前,自己把所有换下来的脏衣服全都聚集到了一起。
而最后脱得内衣,则是放在了最上面。
可现在,自己最私密的贴身衣服消失不见了!
而进过这个房间的人,就只有一个!
肯定是秦铭这小子,偷偷拿走了自己的衣物!
他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情来呢?
这下该如何是好?
刘母失神的坐在床边,脑子里乱糟糟的。
说实话,在她的人生中,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有一个男人为了自己,不惜豁出性命。
他就像是一匹横冲直撞的野马,撞进了自己那颗波澜不惊的心里,搅动了一池春水。
虽然,他有时挺不着调的,也色色的,可总是会在关键时刻展示出男人的担当魅力。
如果他是别人的话,哪怕年纪比自己小很多,自己也会大胆的再去爱一回!
可他不一样,他是女儿的未婚夫呀!
刘母的心很乱,可以用心乱如麻四个字来形容。
怎么办?谁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办?
秦铭倒没想那么多,他一直在思考,如何把孙如月的事情告诉她。
毕竟,自己试图通过孙如月这条途径搬到唐天的计划,还没有告诉任何人。
可坐在沙发上,足足等了半个多钟头,都不见她出来。
心中不免开始怀疑起来,她这是咋了?生自己气了吗?
他打算过去敲门看看,大不了挨一顿骂,说自己是个流氓,还能杀了自己不成?
况且,自己脑袋上扣着流氓这顶帽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就当他准备起身的时候,刘母从屋里出来了。
此时的她,换了一身新衣服。
只是,这件新睡衣,把她从头裹到了脚。
包了个严严实实。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坐月子怕见风呢。
见风倒是不怕,怕色狼是真的。
只是,她看向秦铭的眼神很是复杂。
她低声问道:“你有没有后悔认识我们刘家人,给你带来了这么多的麻烦,还差点儿把性命搭进去。”
“没有呀。”秦铭坦然地摇了摇头。
“真不后悔?你可是在鬼门关走过一遭的呀。”
“不后悔。”他果断的回答道。
“一开始,我觉得自己的人生是索然无味的,按部就班的生活,早起晚归的上班,如同流水线一般重复的日常,有时候,我真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我时常反思自己,我到底是个人,还是个工具呢?”
他没有说谎,这是他来到烂泥沟村当村支书之前的心路历程。
本着施展一身才华,造福一方百姓的信念感去考公,结果上岸后,分配到鸟不拉屎,无人问津的信访办,一呆就是三年。
磨没了血性,也耗干了信念。
自己仿佛变成了一具只会机械做事的行尸走肉。
“直到来到烂泥沟村,认识了你们之后,生活不必一成不变,也可以活的多姿多彩,为了守护心爱的人,付出一切也是值得的,哪怕自己的生命!”
他的本意是想表达,自己深爱着烂泥沟村这片土地,以及深爱着刘念念。
可在会错意的刘母听来,这又是一次跟自己的表白。
为了守护心爱的人,付出生命也是值得的……
刘母脸色微红,内心慌得一比。
完了,这小子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这是想跟自己搞“地下恋情”的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