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自己表现得如此喜怒无常,男人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的宠溺爱护,没有半点不耐烦。
这让林昭昭心里更加感慨,更加矛盾。
思君甚,方知愁滋味,却怅然恐有失,欲说还休。
眼下旭烈格尔越是一幅对他百依百顺的样子,林昭昭越是不敢主动捅破两人间的那层窗户纸。
可是他也真的不想男人继续唤他嫡姐的闺名了。
“别喊我……楚楚……可以吗?”林昭昭抹去脸上的泪痕,颤声说,“我、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那我该如何唤你?”旭烈格尔愣了一下,林昭昭这个请求让他有些意外。
“洛初……”林昭昭沉默了片刻说,低声说,“这是我的字。”
林昭昭,字洛初。
林昭昭没有行过冠礼,也没有家族父辈给他取字。这是他上一世的时候,翻看母亲的绝笔时自己给自己取的字。
因为是向往书香门第,自己取得玩的表字,他从未告诉过任何的人。
也就是说旭烈格尔是唯一知道他字的人。
“听说在中原只有十分亲近之人才能互相称字。”旭烈格尔眼神亮了亮,“洛初……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吗?”
望着男人期许的眼神,林昭昭不好意思地挪开眼神,含糊嘀咕:“都结过亲了,还问什么可不可以的……”
“洛初。”旭烈格尔试着唤他。
林昭昭低低“嗯”了一声。
“洛初。”
“干什么啊?”听着耳朵痒痒的,林昭昭害臊得有些炸毛。
“没什么,就是唤着感到确实亲近许多。”旭烈格尔无声笑了笑,“不知道‘洛初’这两字该如何写?”
林昭昭揽住袖子,干净修长的食指沾了些酒水,将“洛初”二字写在了桌面上。
“你可认得?”见旭烈格尔一直盯着桌上的字看得认真,林昭昭问。
“认得。”旭烈格尔颔,“在书上见过,前朝琼室的王都就叫洛初。”
“知道的还不少。”林昭昭说,“既然认识,你还一直盯着看什么?”
“因为洛初的字写得好看,让人瞧着心驰神往。我从未看过这样漂亮的字。”旭烈格尔毫不吝啬夸赞,他也是习过字的,但他写出来得和林昭昭的写出来的简直是天壤之别,一个是地上爬的长虫,一个是天上飞的游龙。
林昭昭轻轻“哼”了一声,旭烈格尔的这句夸赞他听得还算受用。毕竟为了写出这一手好字,他以前可没少花费临摹的功夫。
“没什么了不起的,熟能生巧罢了。”林昭昭说。
“我原以为大夏的女人多为娇弱,不如我们草原上的女人强壮有力。如今看到你远胜我们的才情智慧,我方知自己以前短见狭隘了。”旭烈格尔感叹。
虽然他林昭昭不是女人,但旭烈格尔说得也不错,大夏文采飞逸的女子确实也不少,比如他的嫡姐林楚楚就是其一。
可还是有不对的。
“仓禀足而知礼仪。”林昭昭正色说,“不是草原女子不如中原女子,更不是草原人不如中原人。若温饱不解决,谁又有这种闲情雅致吟诗作赋呢?”
“……”
见旭烈格尔沉默不语,林昭昭忽然感觉自己的言有些僭越了。
他实在是飘飘然了,一谈论起这些,就又不小心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一个异国送来讨好的美人,他哪来的资格说这些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