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他便随手摘下了两颗袖口,丢进了我手里。
“那就给你。”
我盯着手里的红宝石愣,只听到他别有用意地接着开口。
“要是真的喜欢的,无所谓在谁那儿,无所谓是谁的。”
“都给得了你。”
我的心神不定被他这带着些匪气的话一搅,竟奇异地安定下来不少。
我好笑道:“家族是要给他套上麻袋丢到我家里吗?”
“那就有些掉档了,”他瞥了我身后几眼,“不过安排你们结婚,还是做的到的。”
“他家世背景还不错,能力也说得过去。不过在你们群体里,他是算得娶的,还是算嫁的?”
他这话莫名戳中了我的笑点,我扶着他肩膀,趴着乐了半天。
“让我叔叔婶婶们收了灵通吧。不用,真不用。”
我直起身,拽着他的手腕,将手里的袖扣重新别到他袖子上。
“他原来倒是确实说过要结婚,只不过我拒绝了而已。”
“为什么?”Rochecau1d挑了挑眉,“你这点很不像我,到了嘴边的好事,你竟然不要。”
我瞥了他一眼,淡淡道:“跟你这种人讲也讲不通。纯爱战士的事你少管。”
“纯爱战士?我没听说过这个词。这是什么?谚语吗?”
“别乱晃啊,”我扯了把他的手,试图替他固定好最后一颗袖口,随口应付他道,“就是夸人又纯洁又可爱的意思。”
大功告成,我重新替他了袖口。
“收着吧,我想要的东西,我会自己拿。”
“拍卖什么时候开始?”
Rochecau1d满意地低头看了看袖子,臭屁地甩了甩。
“一个小时后。这段时间里,我带你见见我在圈内的一些朋友。”
我惊叹于Rochecau1d这样烂的性格在圈内还能有朋友,还不止一个。一时间不禁思索究竟是怎样的人才能入得了他的法眼。
不过我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事实证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臭味相投又自身颇高的人,更能走到一起成为志同道合的好伙伴。
RogerRochecau1d的朋友里,充斥着奇形怪状的物种。
“你把他带来做什么?你的品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一位四十多岁,哥特风的女人一手夹着烟,用她周围画着夸张烟熏妆的眼睛幽幽地盯着我看。
“我不认识新人。我不交朋友。我没兴趣。”一个清爽打扮,一耳朵打着耳钉的年轻男生坐在白皮沙上,翘着二郎腿不悦道。
除了这两位外,还有一个瘦高又阴郁的人从始至终没说过话,只窝在角落里,阴恻恻地盯着我。
“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
哥特阿姨我吐了个烟圈,眯眼问道:“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