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清月见这陈掌柜还算和蔼,而且并没有因为她的外貌而轻视怠慢,便也没有打算揪着不放。
只是坦然地将宋砚给她的两本书递了过去,“这是我相公托我带过来的书,烦请陈掌柜验一下吧。”
只是不等陈掌柜接过,陈思儿已经先一步将书给抢了过来。
原本她是不肯信的,如今亲眼看见了宋砚的抄书,也不得不信,看后便哭着跑开了。
陈掌柜见女儿这样,无奈地叹了口气,重新翻看书看了两眼,确定是宋砚的字迹无误。
便爽快地将约定好的400文钱递给了江清月,又把要抄的新书也递给了她。
江清月一并接过,只是钱还没捂热,就已经在想花的事情了。
昨天她在收拾宋砚书桌的时候发现,他用的那只笔都已经快秃了。
所以想趁着今天来镇上,买支笔送给他。
一来报答今日出手帮忙,二来也是因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再说这钱本来就是他挣的,花在他身上也是应该的。
江清月在陈掌柜的介绍下随手拿起一支看得顺眼的笔,一问价钱立马就放了下去。
一支笔竟然要二两银子?!
江清月尴尬地扯了扯嘴角,“陈掌柜,有没有便宜一些的?”
陈掌柜指了指最末尾的一支,“刚才你拿的那只是狼毫,是我们店最贵的,这支羊毫笔只要一百文,你看看合不合适?”
江清月哪里会看好不好,只会看价格而已。
最便宜的也要100文,真贵啊。
陈掌柜看得出来她的肉疼,“宋娘子,我们这卖的笔没有比这个更便宜的了,实在不行你可以去东边那边看看,或许还有更便宜的。”
江清月干笑一声,“就要这只羊毫的吧。”
说着,便把一百文重新递还给了陈掌柜。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希望宋砚能看在这支笔的面子上,能尽快和自己达成和平协议。
等从书局出来时,宋冬梅还一脸的感动,“三嫂,没想到你对我三哥还怪好的,一百文能买好几斤肉了,你眼都不眨就给三哥买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江清月也不好意思肉疼了。
“你三哥的字配得上最好的笔,眼下条件有限,等以后挣了银子,再给他换好的。”
宋冬梅听后又是一阵唏嘘。
只不过这份感动仅仅只维持了片刻,等江清月进到米铺后就顿时感动不出来了。
买笔的时候,三嫂问的是哪个最便宜。
可到买米买面的时候,三嫂却直奔最贵最好的。
十二文一斤的精米。
十文一斤的上等白面。
都是店铺里价格最贵、品相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