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是犯贱!”
“赵淑云,以前你是怎么欺负我的咱们彼此心知肚明,给你一巴掌算便宜你了,不和你计较是我大度,要是识相就滚远些,否则,我不介意对你进行一次单方面殴打。”
一边说还一边转动手腕。
吓得赵淑云脖子一缩,色厉内荏道:“难不成你还想翻天!”
“对,我就想翻天,你有意见?”
沈菱说完,一脚踢翻房檐下的两只水桶,发出了砰的一声响。
听到声音,林香赶忙从厨房出来,无奈地叹气。
“老二媳妇,你心里有气也别拿物件儿撒气啊。”
箍个新水桶可不便宜。
沈菱淡淡掀起眼皮,凉凉一笑:“不拿东西撒气,那拿人撒?”
“行啊,让我看看先拿谁开刀!”
陆家一共七口人。
除了素未谋面的便宜丈夫,其余六人从未真心待过原身,更从未真正将原身当做一家人。
三年前。
原身和亲生父母爆发矛盾后下乡,因为长相貌美,时常被暗中骚扰,同一时间,恰好林香放出风声要为陆越相看。
那个时候陆越就是军官。
能嫁给军人是多少女孩梦寐以求的事情,原身崇拜军人,更想为自已找一个庇护。
有了军嫂这一层保障,谁还敢来骚扰她。
其实一开始,林香是看不上原身的,嫌她年纪小,又是城里来的娇娇女,空长了一张娇软可人的脸蛋,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是原身主动说自已一分钱彩礼都不要,还额外附带五十块钱的陪嫁。
财帛动人心,林香和陆家这才答应。
七十年代遍地都是包办婚姻,原身在陆家住下后,林香才往部队去了一封信,告诉陆越家里为他娶了个小四岁的媳妇,没多久就收到了陆越的回信,信里说了什么原身不知道,她只知道在村民眼中,自已就是陆越的媳妇了。
有了这一层身份,果然清净了许多。
只是三年来,陆越一直没有回过家。
这也就导致结婚三年,还没有圆房。
沈菱在记忆里搜罗了一圈,连陆越这便宜丈夫是圆是扁都不清楚,倒是想起许多受过的委屈。
很好,那她动起手来就更没负担了。
“要不还是先从大嫂开始吧,毕竟以前大嫂可没少欺负我。”
赵淑云:“……”
她真是怕了沈菱这混不吝的样子,那一脚踹的现在肩膀还疼呢。
“你、你别胡来啊!”
扔下这么一句,赵淑云一溜烟回了房。
沈菱嗤笑一声。
果然横的怕不要命的。
原身要是早日能参透这一点也不至于受那么多委屈,活活把自已给气死。
不过说到底原身到这个家的时候才十六岁,在后世,十六岁还是个孩子,现在却是“待守寡”的小寡妇,不行,她得去便宜丈夫的部队一趟,到底是死是活,总得给个准信。
心里盘算了一下,她朝着林香伸出手。
“给钱。”
冷不丁被这么一问,林香一脑门问号。
“你要钱干啥?”
“当然是去陆越部队了,我不相信陆越就这么死了,活要见人,死也要见尸。”
其实原身有钱,只是不多。
她和亲生父母闹翻了,三年来,没通过一封信,但和亲姐姐沈露没断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