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很早就会做这些。”覃冶问他,“从小时候。”
“可能七八岁的时候?”谢白榆自己也记不确切,“我妈教我的。”
年龄也是对的上的。
“你以前在哪里学的声乐?”覃冶说了个地方,是个少年宫,“是不是这里。”
谢白榆惊讶:“你也去过?”
覃冶笑了,他后腰紧得疼,但是人却松出一口气。
“小榆,我们以前见过。”覃冶说,“很多年以前。”
第51章在小时候
覃冶出生在沿海省份的内陆小城。或者再准确点说,是小城里的某个小村子。
小村三面环山,进出靠一条土路,要是再走远些,土路也弯弯绕绕盘到山上。
唐兰英刚怀上覃冶的时候,就意外生了一场大病。当时很多人都觉得这个孩子留不下来了,结果覃家两个老人听算命的说唐兰英肚子里是个男孩,硬是废了大力气保住母子的两条命。
覃冶出生第二天,他在外打工的亲爸死在了工地上。
又是村头算命的老婆婆说,这是这个孩子克的。她说这个孩子天生的贱命硬骨头,克父克母,以后说不定要再克死谁。
于是家里老人准备把他扔掉,随便扔到山上哪个地方,让他自生自灭。
唐兰英拼命拦,拦不住。愚昧的思想是封闭小村里翻不过的大山,她一个被迫相亲成亲又只有小学文凭的妇女,显得太渺小。
这段故事的转折点是另一个女孩的悲剧。
不知道是哪个老人听说,隔壁村有户人家拿自家小姑娘换了三千块钱。两人一合计,自家这还是男孩,肯定比三千块值钱。
就这样,覃冶三岁那年被过继给了家里的远房亲戚,说好听点叫送养,把实话说出来,叫卖了一万块钱。
从此,覃冶对那个小村的记忆,就只剩下环绕的山、坑坑洼洼的土路、天上的星星和院里的萤火虫,还有,唐兰英不肯放开又被生生抽离的双手。
养父养母是最早走出山村的那批家庭出来的孩子,在大城市有车有房,感情和睦,只是因为身体原因没可能生育。
他们也的的确确把过继来的孩子当亲生儿子在养。
覃冶小学的时候,养母发现这个孩子好像在音乐方面有些天赋。她问小覃冶喜不喜欢唱歌,想不想学音乐,喜欢、想,于是他们把他送去少年宫,每周两节课。
那时候的少年宫还是有点儿条件的家庭才会长期光顾的地方。
老师说,你们家长的直觉真准,孩子确实有天赋。
“这是我很少见到的不用教,自己就有意识在唱歌时带上感情和表演的学生,而且特别自然。”
老师拿他当得意门生,大大小小的演出都带着他。等覃冶上初中以后,成绩不算太好,排中等的水平。老师又建议,要不然试试艺术特长生吧,走艺术这孩子能上重点高中。
所以初三那年,覃冶正式把兴趣变成了专业。
很多人常说小孩子记得什么,小孩子知道什么。但是三岁的小孩就是已经对自己周围的一切都有概念了。
覃冶也好像真的记得小时候的每一件事,不然他怎么会想起来那些从闲言碎语里听来的,说他命又硬又贱。
他后来甚至忍不住想过,他是不是真的命不好,会伤害很多人。不然为什么,对他那么好的养父养母也在他十六岁那年离他而去。
养父母早就定好了把房子留给覃冶。但是那几年生意也不好做,他们没能给这个还没成年的孩子留下太多保障。
那时的覃冶想,不能愧对养父母这些年的照顾,无论如何都要带着他们期待走下去。但是撑不住的时候也想,要不然就这样算了吧,他还有什么资格谈想。
覃冶原本想,最后去一次少年宫,跟老师说他不学了。
他总得留些钱生活。
老师觉得惋惜,说帮他想想办法,劝他一定要再好好考虑考虑。
跟老师道别后,覃冶漫无目的地走去了少年宫的小花园。
他在那遇到了一个小学生。
为什么清楚记得是小学生呢,因为那个小男孩当时穿着校服外套,衣领下板板正正系着红领巾。
小男孩主动跟他打招呼:“哥哥,你也是在这里上课的吗?那你在这里坐着干什么啊。”
他指指前边的小楼:“上课了呀。”
覃冶跟站着的男孩平视着,回他:“那你怎么也在这里呢?”
“因为今天我们老师有事情,我只用上一节课。”男孩笑得很开心,“所以我已经放学啦。”
覃冶“哦“了一声:“放学这么开心呀。”
男孩狠狠点头:“因为我一点儿也不想上课。是我妈妈非要送我来的。”
覃冶的表情微微一变。
小孩思维都跳跃,他自顾自又换了新话题:“哥哥,你也是学唱歌的吗?”
“对啊,猜的这么准啊。”
“因为你不像学乐器的,也不像学画画的。”男孩说,“怎么样,上课是不是特别烦,每天要练那几首无聊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