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你们也吃啊。”
这时,啃着鸡腿的林森,又看向林建国和詹秀芳。
“好,好。”
在林森注视下,看着和李月茹很恩爱,对李月茹很好的林森。林建国和詹秀芳对视一眼后,真是十分开心喜悦的,吃起了烧鸡和蛋糕。
此刻的他们,真是想做梦一样。
本来对他们,对李月茹冷眼相待,除了要钱,话都不说一句,只会摔门摔东西的林森。
此刻,就宛如变了一个人一般。
由败家子,变成了孝子好丈夫!
“爸妈,我刚才回来时,路过城里,看到城里在赶庙会。”
吃过晚饭后,林森擦了擦嘴唇:“明天咱们一早起床,去河沟多抓一些小龙虾,小螃蟹,或者小鱼什么的。”
“然后去庙会上摆个摊。”
林森眼珠转动着:“应该可以赚一些。”
“摆摊卖这些吃的?”
听到林森的话后,林建国狐疑的看向林森:“真有人吃嘛?”
“试试就知道了。”
林森苦笑着摇了摇头。
毕竟八四年的大部分老百姓,还都挣扎在温饱线上。所以他们对小龙虾和小螃蟹这种吃食,到底有多少接受度,林森也不敢笃定。
毕竟他们和李老那种富贵人不一样。
富贵人平时大鱼大肉的吃腻了,吃些麻辣小龙虾,麻辣小螃蟹,油炸小黄鱼什么的野味,会很香。
但老百姓,那就不一定了。
“这种吃食,咱们农村老百姓大部分吃不起。”
“所以在村里摆摊,那肯定卖不出去。”
在林建国和詹秀芳以及李月茹的狐疑注视下,林森微微耸肩:“但城里人生活就要好多了,平时各种食物也丰盛,所以或许能接受。”
“总之,试试嘛。”
“应该是有一定市场的。”
林森喝了一口水地看着父母和妻子三人。
要是这摆摊试验后,城里人对小龙虾这种食物接受度强,都爱吃,那林森会考虑开一家龙虾馆。
但若是城里人买得不多,那林森就会暂且放弃这个计划了。
毕竟在林森记忆中,龙虾和螃蟹这种吃食,是千禧后才在全国火起来的。
千禧年和八四年,情况还是大为不同的。
毕竟千禧年的老百姓,十有八九都可以随便吃肉。
而八四年,别说村里的老百姓,就是城里的工薪家庭,也不敢说天天吃肉啊!
“那听你的,明天一早,我和你妈就出去摸小虾子!”
因为林森刚刚赚了一千块,所以在林森注视下,林建国不假思索的说道:“你累了好几天了,和月茹多睡会,我和你妈会摸够的。”
“爸,没事。”
“我年轻体壮的,累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