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我以为他是个温润如玉的男子,有着难以想像的成熟与沧桑,在时间累积更加深入地了解以后时候才现他固执得像个孩子。
就像宁愿受冻也不愿意戴上让他觉得不舒服的帽子和口罩。
有他帮忙堆出来的雪人很漂亮,不可置信的是他是第一次堆。
他说:“北城唯一让我喜欢的地方可能就是南方见不到的雪。”
我看着他说话时呵出来的雾气呆,心里想着,呆惯了温暖的南方的他又是如何忍受北城的寒冷。
我也不是不容易接近的人,父母也是热情好客的,经常邀请他一起来吃饭唠嗑,所以我和顾柏森便更加熟络起来,我在爸爸口中了解了解,顾柏森是孤儿,生下来几个月就被爸爸妈妈抛弃了,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成年以后就开始自己打工挣钱养活自己。
我对顾柏森除了同情,还有钦佩。
第一次听到顾柏森唱歌,已经是院子里的苹果树开始抽芽的时候了。
我在房间里做作业,隐隐听到水声里夹杂着诡异的歌声。
没错,是诡异,那种声音我从未听到过,声音低沉好听的顾柏森唱歌怎么可能难听成这样。
说真的,就像绵羊叫。
很难过我最爱听的十年会被唱成这个样子。
好吧,更加让我难过的是,顾柏森擦着一头湿漉漉的头来向我借吹风机,我将吹风机递给他的时候试探地问了句:“刚刚在浴室里唱歌的人不会是你吧?”
他居然很爽快地承认了!
我实在无法将那种绵羊音和眼前这个男子联想到一起,他说话的声音那么好听,唱歌怎么就像被鬼掐了嗓子似的?
“你唱歌就像短气的噪音绵羊。”
请原谅我的毒舌,我想顾柏森一定不会介意,因为熟络以后这种损人的话我和他都没少说。
“是吗?”
顾柏森皱着眉头假装难过好一会儿,然后邪恶地冲我眨眨眼:“没事,我只唱给你听。”
那样的他真的很可爱,谁会相信这是一个已经21岁的大男人了?
我笑着抓起桌子上的课本砸向他:“去死!”
他一只手就扣住了我的手腕,无赖地笑着:“小苍耳,总有一天你身上的刺会被我拔掉。”
小苍耳是他给我取的小名,他说我生气的时候就像只满身带刺的小刺猬,又因为我名字里带有耳,所以小苍耳就这样诞生了。
说实话,我喜欢这个名字。
17岁情窦初开的时候,我理解不了这句话里的暧昧,只是不知道怎么,就偷偷脸红了,可能是因为手腕上有来自另一个人的温度吧。
情人节,班里有个单身party,我答应了闺蜜的邀请,想着,就算有找姑娘过情人节的男生,也不会看中这个无论是成绩还是相貌都再普通不过的我了。
我不懂得打扮,也不关心时尚,就算是party,我也是平时灰头土脸的模样。
不会化妆,只好素颜,马尾,额头上有着几颗痘痘,有点臃肿的黑色大衣,脚上的靴子倒还算时尚,只是那3公分的跟走久了让人难受。
而相反,拉着我往kTV里走的闺蜜栗栗今天特别拉了一次性直,画了精致的淡妆,并且不怕冷地穿上了丝袜和短裙,5公分的高跟鞋她穿得游刃有余。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