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梨拍完上午的两场戏后便由文萱帮忙卸了妆,阿攀跑到影视基地外面的餐厅打包了一些菜回来,基本都是沈梨爱吃的。
这些日子接触下来,对于沈梨的习惯和口味阿攀已经算是摸清楚了。
眼见着阿攀把菜一道一道摆出来,沈梨忍不住道:“这么多?”
阿攀闻言道:“这还多啊?按理说今天这样的好日子咱们就是应该好好庆祝的一下的,我是想着你说不想太高调才没买那么多的。”
小芸数了一下,笑道:“八道菜而已,就比平时多了几道嘛,就算咱们低调不庆祝,还不能买给姐姐吃啊?今天你姐姐来探班,那多点两道菜不是应该的吗?”
话音刚落,就见沈慈一脸笑意的从外面走了进来:“什么买给我吃的?”
“姐!”
沈梨迎了上去,出声问道:“你去哪了,刚让小芸出去找你半天。”
沈慈语气自然的应:“随便转转啊,难得来影视基地一回,想着能不能遇见个什么明星,我刚看见宋允儿了,我记得你特别喜欢她的。”
沈梨兴奋的点了点头:“对啊,我看了她好几场戏呢,演的特别好。”
说着又替「偶像」觉得可惜:“不过她这么好的演技不知道为什么公司一直要让她演古偶,都没什么机会拿奖。”
小芸闻言脱口道:“古偶有流量能吸粉啊,这个题材虽然不受主流奖项待见,但却是挤破头的赛道,宋允儿如今独占鳌头,应该也不想转型吧,万一转型失败了,那不就是要一头没一头了!”
到底是娱乐公司的内部员工,对这些事情知道的门清。
沈梨似是能理解宋允儿,但好像又不能完全理解。
反正她不想一直演古偶,除非是完全不同且具有挑战性的角色。
沈慈很了解妹妹,知道她心里的想法,于是笑着提醒:“记住你现在的想法,一会儿谈合同的时候记得提出来。”
“啊?”
沈梨没想到心思被姐姐一眼看穿,犹豫道:“这能提吗?”
沈慈已是悠悠然坐下准备开饭了,闻言随意道:“提不提是你的权利,能不能接受就要看他们的意思了,你来我往才是谈判嘛。”
说着夹起一块红烧肉入口,眼睛不由一亮:“好软烂啊,好吃!”
阿攀见状得意的笑了:“这家店特宝藏,藏在小路里面,一般人不知道的。”
沈慈招呼所有人一起坐下吃,人多吃饭香,还能聊聊天。
食过半,宽姐来了,还没说上两句话于虹便也姗姗来迟。
一碰面于虹便摆出晚辈的姿态跟宽姐打招呼:“宽姐好,好久不见了。”
宽姐体型微胖,笑起来慈眉善目的,见到于虹也很客气:“确实好久了,上一次好像是半年前的「金梅花」颁奖礼了。”
“两位老师别站着了,坐下说吧。”
阿攀收了桌子,沈梨连忙招呼二人坐下。
彼此间的来意都已经是摆在明面上了,所以刚一坐下于虹便先发制人的看向沈梨开口道:“阿梨,合同看完了吧?考虑的怎么样?”
沈梨此时又开始紧张起来,是那种控制不住的紧张,原本只有于虹老师一个人的话她反倒觉得踏实,可现在多了宽姐她很难不纠结,也不知怎么开口去拒绝其中一位。
沈慈在旁见状,替妹妹开口道:“两位老师,我是沈梨的亲姐姐,我叫沈慈。”
宽姐是知道沈慈身份的,但此时也故作初识的点了点头,于虹看着沈慈的目光则是下意识的亮了一亮。
好标致的美人胚子,如果会演戏的话绝对是个好苗子。
沈慈则先看向于虹正色道:“于虹老师久仰,阿梨不止一次的跟我提到过您,您的那份合约我也请律师看过了。”
于虹含笑点了点头:“谨慎一点是好事。”
沈慈接着道:“合约确实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但如您所见,现在宽姐坐在这里,说明有另一家公司也向我妹妹抛来了橄榄枝。”
“阿梨性格绵软,容易纠结又不会拒绝别人,所以今天由我全权代表我妹妹跟二位老师进行合约进一步的商榷。”
面对两位圈内大佬,沈慈一开口就是井井有条的应对,不见丝毫慌乱。
沈梨向姐姐投去感激的目光,还好姐姐来了,不然今天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两份合约都摆在桌子上,沈慈觉得这是妹妹的大事,要谈就一定要一步到位的谈透彻,不能因为妹妹是新人就要去委曲求全。
就算两家都谈崩了,沈慈也有能力自己为妹妹保驾护航,大不了成立个人工作室,她当投资人为妹妹选剧本和团队,前期烧钱她也承担得起。
当然,此时的她还是本着十足的诚意来为妹妹谈判的,如果能签入一家满意的公司,对妹妹来说必然是一件好事,毕竟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公司去做,肯定是比自己这个门外汉要得心应手的多。
“那我就省略掉场面话直说了。”
沈慈看向面前的二位,开门见山道:“单看这两份合同,宽姐开出的条件是要比于虹老师好的,分成比例多给了一个点,后期资源的承诺也更诱人些。”
宽姐闻言只微微一笑,似是对此心中有数。
于虹深吸一口气,有些无奈的开口道:“这些我是真的没办法,公司内部经纪人的权限也分等级,宽姐德高望重,在「金肖」有拿出顶级合约的权限。
但我不行,我能力范围内能拿到的最好合约就是这份了。”
这种事她无力争辩,尤其是当着宽姐的面。
沈慈点了点头,又道:“不过这些我都不是很在意,有当然好,但没有也不会成为阿梨做决定的关键点。”
话至此,沈慈语气微顿后坐直了身子,轻声直言:“我在意的是阿梨的诉求,有些条款我需要加进去,可能作为一个新人有这样的要求会显得有些无礼,但你们二位都持有拒绝的权利,既是商榷,那互相表达诉求应该也算合理,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