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赶上车上人注意力都被人吸引过去。
好机会!
但是这时候公交车已经过了王三喜的地盘。
这时候再偷算是坏规矩了。
几乎也就犹豫了几秒。
我就不信了,哪有这么巧的事。
我就第一次在别人地盘上偷,就被抓了?
想到这,我开始寻觅猎物。
因为上车晚,我是站着的。
前边坐着两个人。
看打扮,兜里没啥钱,不值得冒险。
想看看右边站着的人。
身子根本转不过去。
车后边的两个人还在吵架。
就是干打雷不下雨。
哎?
这两人有货。
两人都穿着半截袖。
那年代,男士半截袖基本上都有个胸兜。
其中一个稍微矮一点的,兜里鼓囊囊的。
但是看形状不像是钱包。
有了偷的想法,不偷那不就走空了?
不行,试一把。
“哎呀,别吵了,大热天的,有啥话不能好好说。”
我高喊了一声,往那边挤了过去。
明明几米的路,硬是费了老大的劲。
挤过去之后,视野开阔了点。
能看见两人下半身穿的啥了,也能看见他俩后边的乘客了。
这一看不要紧,我想换目标了。
刚才在前面,根本看不清后边的状况。
吵架这两人后面坐着个胖子。
半截袖都透了。
汗顺着脖子哗哗流。
这时候正拿着个手绢擦汗呢。
这一晃,手上的表也跟着晃。
表也是值钱的物件啊。
更别说他膝盖上还放着一个皮包。
这玩意一打眼就是正经玩意,纯皮。
不是劣质的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