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微澜甜滋滋地,却移开眼睛:“都说了我不是公主……”
沈宜团又认真了一点,看着电脑上的音乐u盘文件:“我真的很好奇,兰兰,你是什么时候学会写歌的?念书的时候?你现在年纪还很小吧。”
李微澜想了想:“grade9?g9,相当于初三。”
沈宜团算了一下:“那你今年多大,你怎么不念书了?不对呀,那算起来你好像比我还大年纪。”
李微澜:“根据读书的年纪来算年龄放在我身上一点都不准。其实我父母很不喜欢我……好吧,我是所谓的……”
李微澜双手竖起两根手指,指节屈了屈,作双引号状:“是所谓的私生子。爸妈都有原配,原配更讨厌我,他们不许我出现,所以我过得像个小老鼠一样,他们发现了我我就得搬家。我根本没办法安心念书,只能快点修完学分,然后跳级上大学。”
沈宜团被他吓死了,李微澜是什么逆境天才。
李微澜赶紧说:“这并不意味着我很聪明,上的学校都是家里花钱捐的,期末考试刚好合格那种。又跳级念完大学,然后我就回来了。”
之前的人生仿佛像一场漫长的流浪。
所以李微澜习惯一直随心所欲地活着,得过且过,累了就摆烂,不去认识新的朋友,没有努力的人生目标,每天在自己的世界里像个自闭患者一样自娱自乐。
那时候李微澜还很小,他也不知道能在现在的房子住多久,能跟现在的认识的新朋友维持多长时间的友谊,能再跟院子里的那只亲人的小鸟说多少次早上好。
很多时候,李微澜都没有准备好,又猝不及防地被迫迎来告别,被父母安排到下一个新地方住。
当然,也并非全部是父母的错,李微澜本身也像只骄傲的小猫一样,自尊自傲,在一段关系里根本不懂得忍让和体谅。
李微澜对外面的世界缺乏耐心,他本就早熟,在他的眼中,相同年龄的人在乎的事情为什么总是如此俗不可耐,愚昧至极?
每天就想着跟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男的女的性||交,跟尚未进化完全的野蛮人一样,永远狂热地追随着那一瞬间的多巴胺,有意义吗?又能得到什么呢?
酒精也好无聊,夜店轰炸的灯光总带着污浊的气息。
毒|||品更加无聊,而且吸|||毒会让人变得很丑,会毁掉整张脸的!李微澜是坚决不会碰的。
同龄人讲的话为什么总是既聒噪又吵闹?同龄人都在害怕他,因为他姓李?这到底有什么可怕的?
同样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到底有什么可怕的?肤浅,虚荣,庸俗,墙头草,全部都给他滚。
不过,李微澜倒打一耙,开始跟沈宜团装茶:
“念书的时候都没有人跟我玩的,我闲着没事干,除了每天在家里看电影写光头强熊大熊二的黄文……”
沈宜团笑着推了一下李微澜。
李微澜又拍了一下沈宜团,收着力气的,像小猫用肉垫扒拉人一样,沈宜团一点都不痛。
李微澜继续说:“也会偶尔会出门看演唱会,经常会有很多乐队或者歌手巡演。我觉得舞台其实蛮有意思的。后来还是参加了学校里面的乐队社团或者戏剧文化节,也需要用到一些音乐,我就去学呀。反正没什么事做,也没什么人管我,我就在家里写啊写,久而久之就会了。”
沈宜团说:“你好像不是很喜欢那段自己一个人度过的时间。”
李微澜看了一眼沈宜团,抽过背后的恐龙玩偶,抠着恐龙的眼睛。没讲话。
半晌后,李微澜说:“当然啊。一个人的话,很无聊。”
沈宜团也伸手去摸李微澜怀里的玩偶,手感既柔软又滑滑的,边摸边说,
“好吧,其实我觉得马铃薯的种子埋在黑暗泥土里面,发芽需要时间。积累得越久,马铃薯的淀粉就会越厚,更好吃呢。”
李微澜:“你的比喻为什么总是这么曲折?”
沈宜团也不知道,总是下意识这样。
其实因为沈宜团就是这样的人,他想说点自己心里的想法,又害怕觉得是高高在上的说教,所以总是用这样柔软又婉转的比喻。
李微澜听懂了沈宜团的意思,他认真说道:
“好吧,或许你说得有道理,猪脚饭的制作也是这样,肉腌制得越久,就越入味,香香的卤水完全浸透肉质的每一寸肌理,咬下去,汁水一下子爆出来,太好吃啦!我们都要感谢腌制等待的那段时间。”
——“各自在时间的宇宙中孤寂又孤寂地沉淀,如同星云中尘埃的漫长积累。”
——“直至命运的星际相遇时,彼此相遇的那一刹,仿佛星系碰撞的壮丽景象,才会绽放出绚丽耀眼的光辉。”
李微澜在纸上记录着。
沈宜团看着他写,又想起刚刚说的香香猪脚饭,有点生无可恋:“兰兰,下次我们用鸡胸肉比喻好吗?要是回归了,爱豆只配吃西兰花煮鸡胸肉,你说得这么香,我会饿肚子的,你吃不胖,我可不同。”
李微澜盖起了电脑,拿起手机点外卖:“就要吃猪脚饭就要吃猪脚饭就要吃猪脚饭!反正小麦管新男团去了,管不着我们俩。对了,sion不是说叫你打电话给他?你打吧,说我写歌的事,我赶紧点外卖,不知道小麦会不会突然杀回来。”
沈宜团:“好吧,吃了猪脚饭待会陪我去楼下打会羽毛球!我吃了猪脚饭真的会重一斤,会被公司发现的。”
李微澜比了个“ok”的动作。沈宜团转头去跟sion打电话了,说他听了李微澜写的曲子,每一首真的都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