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ynightinmydreams——
崔鸣宇看着远处的星空,迎着柔和的夜风,用英文清唱起了这我心永恒。
虽说男人唱这歌有些古怪,但这歌的旋律确实动听,关键是崔鸣宇不但唱歌的嗓音不错,早在大学期间学的英文,也不错(当前年代,算得上英文热)。
刚开始演唱时。
崔鸣宇就是想用这经典,来回馈请她抽烟,送他打火机后,还又请他喝酒的苏皇。
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意思了。
可随着歌声响起。
崔鸣宇却像电影里的露丝大娘、回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美好爱情那样,回想到了自己的前世。
前世!
前世——
他也有露丝大娘那样,曾经幸福无比的爱情。
他也有刻骨无比的疼痛!
他和露丝大娘在疼痛这方面的区别,无非一个是深爱自己的男人沉海挂掉;一个是自己曾经深爱的女人,为了所谓的前途抛开了他罢了。
反正崔鸣宇心血来潮,要用这歌来回馈摆出骚包姿势的苏皇时,自己却迅代入了进去。
好听的歌曲,本身就能引起共鸣。
尤其当演唱者,彻底代入到某歌里后,这歌也就有了能震撼人心的灵魂。
惊讶!
不。
是震惊!!
刚开始还满心不屑的苏皇,渐渐的睁大了眼睛,呆呆的看着崔鸣宇,心海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要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
就算打死苏皇,她都不敢相信一个土鳖玩意,能唱出如此动听的歌曲。
这歌!
无论是起悠扬凄美的旋律,还是甜蜜惆怅的歌词,都要比西方当前盛行的”野狼迪士高“之类的歌曲,高档了不知多少倍。
此前让苏皇欣赏的某些英文歌曲,在这歌面前,那就是最纯粹的垃圾!
这一刻。
苏皇那自以为很高尚的逼格,被这世纪经典,给狠狠践踏了一番。
让她绝望的现:“原来我在崔鸣宇面前,我才是个不折不扣的土鳖。”
一曲终了。
语音好像还在苏皇的耳边,悠扬的回荡。
可唱歌的那个人,却不知在什么时候,悄悄的飘然离去。
只留下苏皇一个人,呆呆站在天台的护栏前,神情恍惚。
这就是歌曲的魅力。
国歌听起来,能让人肃然起敬。
战歌听起来,能让人热血沸腾。
哀乐听起来,能让人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