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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遇宵是个玩咖,但极有原则,第二天要早起,那他前一天晚上必定在十点之前休息。

许临风一直觉得他的变态自制力有当苦行僧的潜力。

别说,钟遇宵看起来真挺正经的,尤其是戴上眼镜的时候,浑身散发着书卷气,那个词怎么说的来着,斯文败类,简直就是为钟遇宵量身打造的。

“家里订的票。”

他和许临风是几年前认识的,两人在上流社会的家世圈子里打过照面,异国他乡又是同一个学校,一来二去就玩成了狐朋狗友。

钟遇宵接过他递来的酒杯,褐色的酒液散发着辛辣的气息,一闻就知道度数不低。

他没喝,顺手放回了桌上。

许临风打了个手势,酒吧里的音乐声立马调低,连带着哄闹热烈的气氛都冷却了几分,交缠热舞的身影分开,无数道视线落在卡座上。

绝大部分视线都集中在钟遇宵身上,火热又痴迷,要是眼神带着钩子,钟遇宵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扒光了。

许临风推开靠过来的伴儿,把自己摔进沙发里,脚往桌上一搭,“刺啦”一声,桌子歪了歪,酒瓶叮叮当当,一瓶成千上万的酒,顷刻间就摔了十几瓶。

“啊啊啊你走了,就剩我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我可怎么办啊!”

许临风哀嚎了一声,转头埋进女人柔软的胸里。

白花花的乳·肉晃得人眼晕,钟遇宵移开视线,把玩着刚取下的眼镜:“我哥安排的,要不你去找他说道说道,多给你订张票?”

他和许临风性取向不同,他弯的,而许临风偏爱大胸美女,要是搁在国内,他俩指定玩不到一起去。

许临风打了个哆嗦,立马收了假模假样的哭嚎,连连摆手:“可别,我可惹不起你哥。”

钟遇宵失笑:“他又不是豺狼虎豹。”

当然不是豺狼虎豹,钟大少钟知礼,那是牛鬼蛇神都不敢惹的大魔王。

许临风暗自咋舌,他前脚去找钟知礼抢人,后脚就能被他爹吊起来打到皮开肉绽,草席一卷,扔到钟家大门前求和。

在豪门圈子里,钟知礼是个活生生的异类,钟家两兄弟对比起来,钟遇宵堪称和蔼可亲。

“你为什么突然要回国?”

钟遇宵比他出国还早,在国外待了六七年,写作读书深造,读作肆意玩闹。

长得帅,身材好,不看家世,也有数不清的人想往他床上爬,钟遇宵来者不拒,是圈子里的天菜,总结——他是一个玩得很开的gay。

“玩够了?”

“家里让回去,说我老大不小了,该结婚了。”

许临风呆住:“啊?结婚?”

这个词离钟遇宵太远了,游戏人间的风流浪子要踏入婚姻的坟墓,这比告诉他太阳打西边出来更难以置信。

“你才27,就被催婚了?”

想到和钟知礼的通话内容,钟遇宵也觉得荒唐:“我的未婚夫恨嫁,家里让我回去娶他。”

关于钟遇宵的未婚夫,是有这么个传闻,具体的许临风不清楚,只知道那是在十几年前的私人酒会上,刚几岁的钟遇宵被郗家订下了娃娃亲。

酒会上的戏言罢了,谁也没当真。

就连当事人也早就抛之脑后了。

挂了电话后,钟遇宵就开始回想,在记忆里翻找了几个小时才想到零星的片段,画面里有一道模糊的小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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