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晴书的眼睛里尽是得意,可是说出来话却十分委婉:「牧哥,你知道的,我最讨厌别人跟我撞衫了,我不是不喜欢这位小姐,只是我真的不喜欢在这样重要的场合和别人撞衫,要不我还是走吧。」
李朝牧一把拉住李晴书的手腕:「你是宴会的主角,你走了,接风宴还有什么举办的必要?」他的语气带着一丝无奈与宠溺。
然后眼神锐利的看向我:「要我请你出去吗?栀栀。」
我的名字在他口中无比冰冷的念了出来,好像在回忆里,只有在温存时,他叫我的名字时才有温度,才那么炽热。
我的眼睛无声的落下一滴泪,在生日这天,犹如丧家之犬,被人轰了出去。
而亲手赶我走的人,不是李晴书,而是我最喜欢的李朝牧。
小说《追妻火葬场后,他以为孩子是他的》第3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