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们骂归骂,该看还是得看。
根据第一个故事的风格,第二个大概就是这个叫陈爱民的男的的一生了吧,只不过死在水里……咦这么说的话这本书明明可以改名叫《一百种死法》之类的嘛,还可以蹭一蹭说过类似狠话的叶良辰的热度……
点开一看——
这个故事是个真的鬼故事!
…………
何槐第一个故事写完后,第二个故事实在不敢再写什么生儿子了。她于是从鬼里头揪了一个混过江湖的鬼,想问问这种鬼的意见。
谁知道揪来的这个鬼,是真真正正的“混过江湖”,别说江湖了,臭水沟水井池塘它都混过哩!
行叭!
何槐有点勉强的留下他了,心道要是说的不好大不了就断更嘛,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这位混过江湖的水鬼陈爱民,平生最是热心肠,但是有一天走路上,一个玩跑酷的小青年从墙头跳下来,直接砸断了他一条腿……
那个时候,老年人碰瓷的闻多,小青年家底不厚,又怕赔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他绑石头塞麻袋扔到旁边的臭水塘了。
臭水塘之前被化工原料污染,每天都臭烘烘的,再臭一点也没人察觉。
他就这么死了。
……………
要是一般人,那肯定是怨气冲天。
不过陈爱民那点怨气在臭水塘里泡泡,更臭了……他爱干净,唉声叹气好几天,又收了儿子烧的纸钱,干脆在各个河道里旅游去了。
——阴气不足不能托梦给儿子,但是看到他工作稳定进入市局,也算是人生无憾啦!
可惜进了市局一身正气,他更是不敢接触了。
老伴早几年都不在了,她好事儿做的多,这会儿估计都排上投胎的队伍了,还是别留牵挂的好。
这会儿何槐要出书,他赶紧就毛遂自荐了。
至于这书能不能出版——那就另说吧。
…………
说实在的,若论精彩程度,做人和做鬼,那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做人嘛,每天溜溜哒哒散个步买点儿饭回家打扫卫生下棋打牌看手撕鬼子睡觉……
千篇一律,自有一种小幸福。
做鬼……
“哎哟哟!”
陈爱民摸着自己的胸口,一副大受刺激的模样——
“做鬼那可真是太刺激了!”
“鬼树大人,你知道我死的时候那个臭水塘吧,那一片儿不是臭嘛,又划进市政规划区,住户能搬的都搬了,又没得个摄像头,一天天的,可多事儿了!”
“就前天,我还瞅见一个男的,打扮的光鲜亮丽的,把一个女的摁塘里淹死了……”
何槐才踏入网文界两天,已经无师自通水的精髓了——
“细节,细节!把细节描述清楚,怎么个光鲜亮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