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睁眼,她坐在身侧,两眼亮晶晶地等着他醒来,满眼的欢喜和高兴。
檀歧安心情万般复杂,但最后还是不打算杀了她。
因为再漂亮的美人失去了生命,也只不过是一具皮囊,生命的美丽在于鲜活,所以这份鲜活的美丽在她身上才好。
即使她另有所图。
如果她愿意,他可以杀了讨厌的祝以琰让她成为皇帝。
然后将她锁在自己身边,依旧做一只漂亮的金丝雀。
谁知道她吓坏了,一张漂亮的小脸都要扭曲了,逃也似的离开了。
他身上有伤口,却还是大笑起来。
她一点没有皇室身上令人作呕的狡诈气息,反而像是兔子一样胆小,毫无心机。
是那种让人毫无负担的讨喜的人。
只是她府中恼人的眼线太多,自她走后,他便提剑杀了一个又一个。
杀人对他来说得心应手,他被训练成一把刀,专为祝家扫清障碍的刀。
可惜他天生是个坏种,不能取主人性命,也要主人自断手臂。
她在明月高升时又回来了,提着一盏微亮的绢灯,惊恐万分地喊他,又蹑手蹑脚地走向床边。
其实他脚边堆了好几具尸体,只是太过黑暗祝明姒完全没看到,只是朝床边走去。
他捂住了她的眼睛。
他曾经有只兔子,被他的二哥活活吓死了。
他心疼了很久。
他不想让祝明姒也吓死。
祝明姒也确实胆小,就是捂着了眼睛也在抖个不停。
即使这样,她还要强撑着回来问他伤势如何。
他不想拆穿她是害怕见到外面血腥恶心的局面,也不想她看到房间一角堆着的尸体。
他熄灭了她的绢灯。
无须灯火,亦能瞥见她。
她在黑暗中熠熠生辉。
黑夜里专属他的烁亮光明。
她拥住他,说喜欢他。
她欺骗他,全无真心。
但她的怀抱让他在寒冷中回温。
他很久没有被人这样温暖地抱着了。
这样他有点怀念起做人的感觉。
他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