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再把猪肉分给整个部落的人一起食用。
用以纪念那位伟大的女单于,屠夫的女儿,诸部族的母亲,北风和刀剑的神明,勇士的守护者,草原上永远的王。
完。
明珑?
皇帝的白月光回来了,是我失踪一年的姐姐。
我很高兴。姐姐镇守北疆,忠心为国,对我也是极好的。
可是,很快地我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我接到了圣旨。
通篇只有一个意思,就是让我和亲匈奴,远嫁北疆。
恕我直言,我不理解。
在知道是姐姐亲自上书,让皇帝把我嫁到匈奴谋求和平之后,我就更不理解了。
匈奴人连年来大虞北疆打草谷,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姐姐作为征西将军的嫡长女,十六岁就上战场的边将,更是与匈奴多年厮杀,仇深似海。
她怎么会舍得将自己相依为命多年的妹妹,嫁给残暴的匈奴人?
(已完结~)<ol><li><li><ol>
我不信。
于是我连夜带着婢女月牙,前去姐姐的寝宫求见。
宫里的夜冷得很,姐姐依旧是出征之前顾盼神飞的眉眼,只是多了几分妩媚与憔悴。
她俏生生地站在风口上,素白的衣襟蹁跹,宛如月下幽昙,长长的睫毛被眼泪打湿。
姐姐流下来的泪水,顺着她尖尖的下颌,一滴一滴地砸落在我的心上。
「稚奴,你知道吗?朝廷已经打不起仗了……」
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姐姐哭。
姐姐七岁时,母亲因为生我难产而死时,她没有哭,只是承担起了抚育我这个妹妹的责任。
姐姐十六岁时,父亲被匈奴人埋伏殉国,她也没有哭,只是打造了一柄长剑奔赴边关。
可如今,姐姐却在我的面前,哭到肝肠寸断,哭到让天地失色。
我站在原地,看她的样子,心里如同倒了一锅热油,烧得发疼。
「我嫁。」
孟稚奴没有高强的武艺,也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更没有造福一方的才干。
被百姓们的赋税白白地奉养十七年,能够以微薄之身换取边境和平。
原是我的福气。<olstart="2"><li><li><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