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本来不想带他的,她一个人多方便,还想去黑市见识见识呢。
但是看到他那双闪着光的眼睛,就有点不忍心拒绝,他最近好不容易尝试着主动开口说话了。
“你和我去也行,但是你得听话知道么?”林晚想想还是同意了,大不了让他找个地方等着好了。
“嗯~嗯~”姜洵点头如小鸡啄米,高兴的很。
第二天早上。
“宿主,起床了,姜洵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林晚在炕上伸了个懒腰,她现在已经不在空间里面住了。
穿来这么久,还没睡过懒觉呢,一直都是早上5点左右就起来了。
“你怎么这么早呀,进来等我一会。”林晚穿好衣服,披散着头,就去开门叫姜洵进来。
姜洵乖乖的坐到门口的小板凳上,也不说话,眼神就盯着林晚的身影来回转动。
林晚今天编了个七股辫,换上一条布拉吉,配上黑色的小皮鞋。
下乡这么多天,不是干活就是上山,她还没好好的打扮过呢。
“你真的没问题么?不行就我带着你吧,不用害羞。”林晚有点担心的问。
昨天晚上姜洵说自己能骑车,还坚持要带着她去,让他试骑了一圈,看起来是挺稳的,就怕他带不动人。
“我。。可以的。”姜洵见林晚怀疑他,有点着急,拽着自行车把不撒手。
“行,行,那就你带着我。”林晚看他急了,也没和他多争执,反正她身手好,也摔不到她。
林晚背上了自己的小挎包,就侧身坐上了后车座。
姜洵美滋滋的骑着自行车,一路上碰到不少村民在那指指点点的,他都没在意,就自顾自的傻乐。
“那个瘸子还能骑自行车呢?”
“呸,不要脸,我就说那新来的女知青不知羞,整天去山上不知道干什么勾当。”
林晚有几次上山的时候,都碰到了村民,有人想来套近乎,她都没理,本来也没想和这些人多打交道。
不少人眼馋,林晚每天上山都能采到东西,渐渐的,各种流言就传开了。
村里几个无赖闲汉,也就打打嘴炮,真要让他们付出行动,还是不太敢的。
前几年有个村里的无赖,祸害了一个城里来的知青,还以为把人强占了,就只能嫁给他家了,白得个城里媳妇。
没想到女方家很刚,家里直接来人把女孩给接走报了公安,没几天,就喂那个无赖吃了颗花生米。
路过知青点的时候,一个带着大黑框眼镜的书呆子,看到俩人骑一个车,有点气愤的喊: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孤男寡女大庭广众之下,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面的拉拉扯扯,真是世风日下。”
知青点的人都知道他的德行,也没人理他,也凑做一堆小声嘀咕:
“姜洵最近过的挺滋润啊,你看他都胖了。”
“可不是,那个林知青家总炖肉吃,我路过好几次都闻到肉味了。”
“哼!资本家做派,应该举报她去批斗,我们是下乡支援广大农民建设的,怎么能享乐主义。”
吊眼梢黑皮女知青不屑的撇撇嘴:“你说是不是鑫雨。”
高鑫雨也没心情理她,她最近正在想办法踩死王念薇。
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现在就在那装可怜,糊弄了几个傻x男知青,给她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好在宋青枫没像上辈子一样,把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辈子的王念薇长相平庸了很多,皮肤也没有上辈子白嫩了。
上辈子她可是不缺钱的,吃穿用度穿着打扮,都是顶好的,还拥有一手好厨艺。
根本不用装可怜,只要一个眼神,那些男知青就抢着献殷勤。
相反那个林晚,和上辈子的穷酸可怜样,可完全不同,难道她也重生了?
老天爷真是不公平,那种人也能让她重生,不过不着急,等她按死了王念薇,再去收拾她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