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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攻二和攻一HE了>第64章

因为刚进校园的青葱少年们,往往都还有着不会打扮的稚嫩气,时髦度上就不如前辈,加上新人没参加过活动,没有知名度,『人情票』这方面自然也不如前辈。

但今年的江彦亭可能要创造一个例外。

预热的那一个月甚至还没开始,江彦亭在论坛上已经有不小的热度了。过于出众的外貌,使得他从进学校的第一天起,一些被路过同学随手拍到的照片就时不时出现在论坛里。

就像明星的路透图似的,每次照片上去,下面一水儿的评论都在问这男生是谁,一分钟内要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校迎新晚会后又受到了表扬,知名度算是小小的提升了一下。

等到参加奥数比赛,以江彦亭的水平,大概率是能拿好名次的,那知名度也就更大,人气攀升得更高了。

林洛羡慕的就是这个。

也真有意思,原作给主角受的设定是天然系万人迷,在招人喜欢的同时又是淡薄名利的。但一旦这人气出现了转移,淡薄好像就不怎么淡薄了。

林洛从小生活在人群中心的光环下,看到比自己耀眼的存在无法适应,其实才是符合逻辑的。

“而且你脑子又这么聪明,奥数竞赛一定难不倒你。那你就要成为咱们学校的大名人了。”

江彦亭也不知是不是自己对主角受实在有偏见的原因,这话怎么听怎么都酸溜溜的。

但他不打算宽慰林洛,因为这是原文攻二的职责,他只道:“没什么,之后还有个演讲比赛,我也打算参加。”

“在最多姿多彩的人生阶段,能多尝试就多尝试。”

江彦亭也知道他这是在凡尔赛,看着林洛冲着他眼睛眨巴的样子,他才现原来凡尔赛这么爽。

一直凡尔赛,应该可以一直爽。

两人拿出教材和习题,讲了一会儿题,做了一会儿题,四十分钟后,在中场休息时林洛突然开口:“我知道他在哪个班了。前天买奶茶的时候,我碰见他了。”

像是触到了警铃一般,江彦亭猛地抬起头来,“碰见他了?就是你说的,你小学时就喜欢的那个他?”

这个话题,不是那个『他』又能是谁呢。江彦亭也心知肚明。只是喜悦的冲击来得太快,他需要平缓和再三确认。

林洛重重点头:“嗯嗯嗯!那天我和话剧团的师姐去买道具,在南门商场新开的奶茶店看见他了!排队的时候就站在我前面!我还跟他点了同一款雪顶!”

哎,江彦亭叹气。

面对主角光环,不服不行。新开的奶茶店搞了两个星期促销,江彦亭也去过的,可就没在排队的时候碰到过。

谁让他不是主角呢。。。。。。人家说遇就遇,他偏死活是遇不到。

“我还在论坛里找到了他的帖子,点开给你看哈。”林洛快乐地分享。

这一段分享在原文里是没有的,主角受寻找攻二虽然的确借助了论坛上的帖子,可那是主角受的私人行动。

否则攻二也太悲惨了,心上人不仅认错了人,还当着他的面分享那个男人的资料,攻二头上的青青草原,可以拯救全球沙漠化了。

再者说,如果主角受一开始就跟攻二分享资料,攻二肯定就能意识到他认错了人并及时纠正,狗血的三角恋就立不起来了。

现在林洛跟江彦亭主动分享这些,是江彦亭有意推快剧情的结果。

林洛带了pad,点开学校论坛,再点开他的个人中心,里面有被林洛命名为『特别收藏』的一栏,点开那一栏。

这里边只有一个帖子,关于那个男人的帖子。

是个求助帖,有人放了一张照片,然后问有没有人认识照片里的人。照片有一丢丢的模糊,显然是在不经意间拍下的。

但是十分具有氛围感。

黄昏十分,少年走在连接两个校区的小路上,路旁的砖墙上长满绿油油的夏天的植物,夕阳把少年白色的T恤映成浅浅的橙色。

图片不够清晰,但能看出人的身材比例很好,黑色的休闲裤下面露出一截小腿。

脸的轮廓分明,头剃成板寸,左侧眉骨处似乎有一块小小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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