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腿瘸了,走不远,但必须继续往前走,离开危险的原始森林,防止天黑以后,血腥味引来狼群或黑熊,那可就危险了。
就地取材,折断一根粗壮的树枝,作为拐棍,支撑着,继续往前走。
……
晚霞酡红,暮色沉沉。
霞光万丈,火烧云连绵迤逦,波澜壮阔。
逃出生天,重归人世的感觉是如此之好。
寒风一吹,混沌的人脑清醒了许多。
幸亏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幸亏没有被情绪裹挟。
如果死了,埋进土里,这么美的夕阳可就再也看不到了。
松林的外围便是霖山寺,我没有爬上石阶去佛寺求救,因为霖山寺的现任掌权者,春凌方丈,与开封府联系紧密。
我如今这幅形态,穿着武官的袍服,怀里揣着县衙给的两本贿|赂,鲜血淋漓,根本无法向开封府交代。
他们会认为我把展昭出卖了。
事实上,我也确实把展昭出卖了。
然而我不认为那是什么错误的决定。
死亡面前,绝大多数长了脑子的活物都会屈服。
已经逃出生天,现如今剩下的,就是怎么洗清罪责,洗白自己,作为幸存的英雄,重归开封府的问题了。
白昼逝去,黑沉沉的夜色笼罩大地,借着黑夜的掩护,潜入附近的农村,偷取了院子里晾晒着的粗布衣服件,留下半钱碎银。
野地里把属于正四品武官的绛红色官袍埋掉,换上庄稼汉子的衣服,打扮成寻常百姓的模样。
脸上抹黄泥,脖子上抹黄泥,抹上厚厚一层,再用小溪里的清水洗掉,风干以后,身上的皮肤就变成了自然的黄褐色。
捡点烧剩的炭黑,指腹捻碎,抹到眉毛上,把眉毛抹得又粗又重,糙汉粗犷,水里面的人脸便彻底脱离了开封府徐捕头的模样。
野地里熬了一夜,差点没把老子熬死。
第二天刺目的阳光照到眼皮上,生|理|性强制唤醒,浑浑噩噩地醒来,周围围了一遭百姓。
“侬砸睡在俺家菜园子里咧……”
听不懂,我也没心情去仔细听懂,不理任何人,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往北城门的方向走,回及仙。
入了县城,到破落灰暗的巷子里,找家不那么正规、不用登记身份信息的客栈住下,以防被京畿官府或地方官府追踪到行迹。
要地字号房,一次性付了十日的房费。
强撑着高烧出去买药,稀里糊涂地抓了许多药,被药铺坑了不少钱,到最后,提着大包小包出来,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买回来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药。
“哎,这什么人啊!走路不长眼啊!往人身上撞!……”
被推了一把。
右腿化脓无力,猛然失衡,重重地摔倒在了客栈大堂里。
撸起了袖子,獠牙毕露。
“好家伙,讹人讹到了五爷身上!吞了雄心豹子胆了!爷数三声,自己不爬起来,爷就废了丫的足筋,让你这辈子都爬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