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世瑞心里很清楚,自己只有这一次机会。
一次做樊哙的机会。
做不了樊哙,就死得快。
固守潼关当然没什么风险,完全可以继续苟延残喘。
不过,两家一交兵,见了血,就不死不休。
孙世瑞对这些武夫没有任何同情之心。
只是真打起来,想再整合各部势力,那就几乎不可能了。
所谓富贵险中求,想立足陕西,想获得与明清顺三方鼎立的机会,就得以身犯险,就得和军头们打成一片。
贺家军要收服,榆林兵,更要收服!
明末清初之际,高杰能活,李成栋能活,吴三桂能活,而熊廷弼孙传庭就必须死。
为何?只因权力来源不足。
权力的来源,从来都是从下而上,靠的是底层的拥护支持,而非一纸诏令,何况现在这诏令还不怎么通行。
士气,就是不停打胜仗,就是一个接一个的胜利。
所以,孙世瑞的前世,经济萧条,债务高涨,赋税收到了七十年后,可是它们却从“胜利走向胜利”,“小赢中赢大赢赢麻了”。
一旦不赢,士气就低落,人心就涣散,队伍就不好带了。
这也是他左良玉能败十次八次,而孙传庭只能败一次的道理。
左良玉可以带着大头兵烧杀抢掠,孙传庭呢?最后开始抢劫河南,可惜,晚了。
多说一句,若不是左良玉后来在“清君侧”途中病逝,进入大清后,这位兄弟的“功绩”,很可能会越吴三桂、尚可喜,高低得封他一个楚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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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世瑞单骑入敌营前,带着张二虎在潼关招摇过市,在上万守军面前造足了势。
为的就是让小兵们都看到,孙千户不仅有个好爹,而且还很能打。
这千户他靠得住,打仗时候,他真上。
跟着这样的将官混,不愁没有军功。
可以想象,当孙世瑞带着属于潼关的和平,安然返回时,将造成怎样的轰动!
以上操作,参考的是装叉大师赵匡胤(注1)。
当年赵大每每征战,都喜欢穿着装饰华丽的铠甲,副将提醒他说,老赵你要低调,小小对方弓箭手集火。
赵匡胤表示:老子就是要让敌人看见我!
主打的就是一个装叉。
想到这里,孙世瑞环顾四周,此时眼前仿佛浮现出黄袍加身的画面。
他故作豪迈之状:“我在潼关身中数十箭,差点被叛贼砍死,死都不怕,一碗酒有什么可推辞的?”
说罢,接过酒碗,咕嘟嘟一饮而尽。
“好!”
一位榆林将官将刀插回刀鞘,大声称赞。
孙千户生擒夜不收,一人单独闯营,身手胆略不同凡响。
加之容貌雄伟,喝酒吃肉尽显豪迈,大家看他的眼神,明显和善了许多。
武人没那么多弯弯绕绕,行伍中讲尊卑有序,这个尊卑靠的不仅是官衔,更多的是看个人实力。
孙世瑞的身手,刚才他们都看见了,一个照面便把人打飞出去,根本不是什么纨绔子弟。
最重要的,这人还是孙传庭的长子!
众将纷纷放下兵刃,各自回到自己座位,只是神色不善,一齐望向孙千户。
孙世瑞旁若无人,继续慷慨陈词:
“京营监军苏京,有着虎狼一样的心肠,造反惟恐晚一天,杀人唯恐杀得少。他竟然勾结流贼李自成,要屠戮潼关,洗劫陕西,潼关军民群情激奋,争先要杀了这狗贼!”
孙千户话刚落音,大帐之内顿时一片哗然。
将官们瞠目结舌。
在这些以打仗为生的军头们看来,文官造反简直是不可能生事情,更何况是皇帝派来的监军。
以他们的认知,监军勾结流贼,这事放在大明朝,不说是后无来者也绝对是前无古人,简直骇人听闻。
一个脖子很粗,皮肤暗红的武将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