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叫醒男人和赶紧逃离之间,林枭毫不意外地选择了后者。
先不说昨天把男人“打”成这个样子,就说把男人叫醒,林枭该怎么面对他,他的身份是万万不能暴露的,要不然林家全家能把他杀了,至于男人长什么样子,林枭也不是很好奇。
该做的不该做的,他们都已经做了。
人都成粥了,后悔也没有什么用。
所以赶紧离开才是正确的。
适应了一下自己的双腿,确认自己的双腿还在以后,林枭踏出了人生的第一步,却又在第二步的时候踌躇了一下。
太疼了是其一,其二是这个陪自己睡了一晚上的男人好像真的有点可怜昂。
给孩子留点医疗费吧就算是心理安慰了
林枭忍着浑身的疼痛,去找自己的衣服,又小心翼翼的摸钱包,卡是不能给男人留下的,毕竟上面有林家的标识,那就只剩钱包里的零钱了。
250。
现在谁家好人带现金啊所以林枭翻了半天就只找到250元现金。
犹豫了一下,林枭还是把250都留下了,他保证,他真的没有骂人的意思,被“小猪佩奇”打成这样,男人已经很可怜了,主要是为了表示最大的诚意,林枭还是觉得把钱都留下比较好。
要不是情况不允许,林枭甚至还想给男人留句鼓励的话“你很棒,你都把小猪佩奇给干晕了呢”
终于找全了自己的衣服,戴着面具的林枭这才蹑手蹑脚的溜出了屋。
来到车库,找到自己的车,换了一身完整的衣服,刚刚心惊肉跳的摘下自己的面具。
下一刻,林枭的电话就被炸响了。
正是来自林枭的大哥林甄。
手忙脚乱的划开,就听到他大哥犹如猛兽一般的暴躁咆哮—————
“林枭,立刻、马上给我———滚回来结婚!!!”
开车回去的路上,林枭懊悔不已。
他昨天晚上到底都干了什么啊,怎么就和一个陌生人和谐了呢,他守身如玉这么多年,结果一时没忍住就就
重点是他还不记得那个男人的样子。
其实他清早是可以看得,但是当时他哪有那个心情和胆量啊,而且男人可能已经被他打成猪头了,看与不看意义不大。
虽然但是自己也不亏,虽然没看清脸,但男人的身材是极品,怪不得昨夜自己会那么做,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有那般身材的男人,试起来嗯也很厉害,现在林枭嗓子还是哑的。
踩个刹车都费劲。
浑身上下还都是粘的,所以林枭也不是去订婚现场,而是去自己的房子,先去好好地洗个澡再说,体内的东西真是不舒服!
再者,今天是订婚,订婚的时间在中午十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