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对人类的生产生活有多重要,不用多说,只要拥有它,肯定能以最快的度,在面料和服装市场,独占鳌头。
搬来这边住时,刚刚从供销社买了两床棉胎被芯,一床已经盖了,另一床还没用,就给他好了。
于是从袋子里拿出来,扫描后传了过去。
至于棉布,倒让她犯了难。
现在家里的布料,基本上都是大胃王送的,她都没有去买过棉布。
对了,毛巾,这应该也是纯棉织的,可以当作样品给他。
从舒适度来说,周桃一直觉得竹节棉和磨毛棉是最舒适的,前世买贴身衣服,一般都选择这两种料子。
可惜现在还没开出来。
国外或许有,她也没办法买到。
周桃还在这边自责帮不上忙,感觉这个时代物资太缺乏了。
大胃王没见过棉花,如果不给他实物,要让他研究出怎么利用,难度非常大。
如果有足够的实物和样品,那就简单多了。
却不知道大胃王收到棉被芯后,有多震惊。
难怪周桃说它可以织成贴身衣物,这天然棉花跟皮肤接触时,又柔软又温暖,舒服极了,真的不是人造的材料可以比拟的。
等拿到毛巾,又去卫生间跟自己用的织巾比了比,完全不是一个等级。
要知道那些钱人,同样喜欢用天然材料制成的商品。
于是把这两样东西收好,匆匆回家找父亲了。
这件事太大了,他一个人无法做主,需要动用整个家族的力量,开系列的产品。
周桃又拿出几只袋子,现里面的短袖套装,除了颜色和尺码不一样,都是同一个款式。
于是懒得再清理,最后挑了两包适合许正强穿的尺码,准备明天带给他。
当然不能忘了弟弟,以他现在的个子,只能穿最小的尺码。
对了,也给爸爸带两套。
又一想,冯家都把房子借给自己住了,也不能忘了她们。
那就给冯智信也带两套吧!
看了看时间,还不到晚上七点,阳台外面的天还没黑。
这个时候睡觉还早,那就出去走走。
周桃锁了门,腋下夹着个布袋,一个人信步往外走。
这是她最近养成的习惯。
因为空间的东西不能直接拿出来,有了袋子,就有个掩饰,不用担心被人现。
从外面看,袋子里鼓鼓的,似乎放了不少东西。
其实里面只放了几张被揉成一团的旧报纸。
“桃子——”正要走出宿舍区的大门,听到身后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周桃回头一看,居然是冯智信。
只见他推着一辆自行车从里面出来,身上一件背心一条长裤,全身都是汗,脸上却挂着阳光的笑容。
“是你啊!冯大哥。”周桃笑着回答。“来这边打篮球?”
难怪刚才觉得有一个人面熟,原来是他。
只是他为什么会穿这身橄榄绿?
冯叔叔已经过世好几年了,他不可能拿父亲的旧衣服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