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已经是深夜。
悬钟指向十一点整。
她到楼下的餐厅去喝水。沈家真大,像个迷宫,穿过二楼走廊,下了楼梯,来到的却不是白天经过的地方,原来楼层与楼层之间,不只有一处楼梯。
秦羽织告诉自己,餐厅总是在一楼的,只要一直走,一直走,总能找到。然后,当她穿过一扇洞开的门,见到沈贺文。
他背对着秦羽织,独自坐在一架钢琴前,衬衫西裤,梧桐疏影透过玻璃窗投了一半在他身上,煞是好看。
有个着军装的男人躬身立在他跟前说什麽,每说几句,沈贺文轻点下头,以示继续。
秦羽织不晓得这人身上的军衔,也听不到二人的交谈,但直觉此刻出现是不明智的,遂转身原路返回。
翌日,黄妈来叫起床,她站在外面敲门:“小姐,我可以进来吗?”
“请进。”
“已为您準备好早餐,请到楼下用吧。”
“还是等沈先生一起罢。”她说。
黄妈道:“先生天未亮就离开上海了,”大概是羽织做出一个略略吃惊的表情被她看到,她又补充说,“他去处理生意,过段日子就会回来,以前也经常如此。”
和昨晚自撞到的谈话有关吗?沈贺文做的是什麽生意?秦羽织一下子生出太多问题,不自觉问:“去哪里?”
“不知道。”
她有些担心:“过多久回来?”
黄妈笑了:“也许两个月,也许明天。”
沈贺文走前,似乎留下了话,让她安心在此处住下,等他回来。
一句话,到了荣叔和黄妈那里成为反複重申,黄妈的说辞秦羽织已会背诵:“秦小姐将这里当作自己的家,先生回来想见到你。”
这句真是他说的吗?不像。
与此同时,秦家也从未派人来接她回去,或是一句询问。
秦羽织花了不算短的时间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客居于此。可她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只有几个月的记忆。很快,她将他乡当作故乡。
沈贺文不在家,给了她极大的自由,独处即自由。
秦羽织不觉得寂寞,反而有大把时间支配自己——看书到深夜,或是去花园玩弄花草,翌日睡到日上三竿。
黄妈规劝:“这可不行,迟早身体垮掉,年纪轻轻要懂得约束自己。”能说这些,她真好,要知道,每当小茉莉背着姑姑大勺大勺往面包里抹黄油,佣人为不叫姑姑知道是自己把黄油递到小茉莉面前,都会三缄其口。
于是隔日秦羽织早起两个小时,用过早餐一準抱书去二楼的露台,她近来迷上清人所撰《阅微草堂笔记》,很爱其中一句话:“国计民生不可言命”,每每读之,每每心潮澎湃。
王妈在院中晒被子,雪白的鹅绒被在阳光底下由干瘪变得蓬松不过半个小时的事儿。
她仰起头问:“秦小姐,又在用功?今天有什麽故事?”爽朗的声音传上来。
秦羽织道:“今天会下雨。”
“头顶大太阳,我看天气好的很哩!”
这时门铃响起,荣叔说:“是位太太,自称姓秦,要不要放她进来?”
心灵感应般,她知道是姑姑,她说:“快快有请。”转身的时候阳台上空飘过乌云,黄妈叫苦不叠。
荣叔开了门,姑姑秦若琛走进来,四十岁的年龄,三十岁的脸蛋儿,她将齐肩的头发卷得很短,露出双耳,突出的锁骨上面是永远修长的脖颈,身姿挺立。
因她为人自爱,即便是名媛,也绝无人敢以‘曼妙’、‘妖娆’诸词形容她,那样显得轻佻,介绍起来,会说秦家大姑娘是个端庄的人。
要知道,在纸醉金迷的上海,一个女人美貌,却不以美貌着称,好性情,不以贤惠着称,对她来说,便是最高的认可。
姑姑和任何人的关系的都不错,姑父的女秘书甚至乐意拿出下班的时间陪她喝咖啡,有人管这叫精于运筹,秦羽织知道,只不过因为姑姑是个可爱的人。
如果说,离开秦家有一分不舍,那麽这一份便是留给姑姑的。
她俩对视,秦若琛先笑着叫起来:“小姑奶奶,下楼别跑!”
秦羽织大大方方走过去招呼。
坐下来,没说两句客套话,姑姑啧啧称奇:“沈贺文究竟有能耐,给你灌了什麽汤药,数日而已,你变得如此开朗。”
其实无需任何人多做什麽,在这里秦羽织不会觉得自己是多余的,虽然可笑,却是事实,但她没有这样说,道:“姑姑今天怎麽来了?”
“听说那日小茉莉待你不妥,来为她道歉。”祖父六十大寿那天,姑姑在城外,没能赶回。
“有这样的事?”秦羽织努力做出回忆状,“她一向如此,我早已习惯。”
“话虽然这样说…,”姑姑取出精致的小银盒,从里面拿出烟丝卷了一跟,放入口中,待吸了一会儿,说道,“我也管不了她。”
“是你性子好,她欺负你惯了的,小茉莉这样,大茉莉规劝兴许管用,但大茉莉也暗暗默许,我的话就多余了,孩子一旦长大…不过你们毕竟是血亲,总这样也…罢了。”
“姑姑,”羽织道,“秦家只你一人对我好,我只需要在乎你一人。”
姑姑悲凉地看她一会儿,知她想快快结束这个话题。
“在此处的住的可还习惯?”秦若琛话锋一转。果然有颗七窍玲珑心。
“人人待我都很好,荣叔和黄妈比亲人更像亲人,比长辈更像长辈。”秦羽织有怨气。
“我就知道你心中仍然有怨气,”她点破,“他呢,他待你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