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体热,一进入室内就脱下了羽绒服,里面只有一件卫衣。
隔着一层布料,白皛仿佛真的听到了剧烈的心跳声。
他挣扎着想要收回手,方皓明却拉着他的手往下摸。
吓得白皛破了音,连忙阻止,“哎哎哎!这个不行哈!”
方皓明懵了两秒,反应过来白皛什么意思后,脸颊通红,小声解释道,“我就是怕衣服太厚,你感觉不到我的心跳,想把你的手塞进衣服里,贴着肉摸而已,你想什么呢。”
白皛有些尴尬。
好家伙,自己突然就变成变态了。
装模作样地清清嗓子,佯装镇定,“咳,那个,不用贴肉,我摸到了。”
方皓明闻言激动得不行,手不自觉用力握住白皛的手,语气兴奋,“所以,你能感受到我对你的喜欢,是不是!”
白皛没有正面回答,先是用尽全力把自己的手拽回来,揉了揉。
年轻是好哈,力气真大,都给他握疼了。
然后又指了指旁边的小沙发,示意方皓明坐下,才开口问道,“你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喜欢我呢,我们认识时间不久,而且彼此都没有谈过恋爱,这可能只是一种错觉。”
他温言相劝,方皓明却听不进去。
“不是的,这种感觉我只对你有过,哪怕你什么都不做,就静静地站在那里,我就会觉得心跳加速,面红耳赤,我还,做过那样的梦……”
可能是觉得尴尬或者害羞,方皓明的声音越来越小,白皛听了也尴尬得不行。
那样的梦?是我理解的那种吗?我怎么从来没做过。
“总之!我就是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方皓明语气坚定,郑重表白。
以正常人来说,被不喜欢的人表白应该是急着拒绝才对。
可白皛从来没经历过,又是好奇又是觉得方皓明小孩子心性,说着玩玩而已。
不但没有立刻拒绝,还要刨根问底。
“你到底喜欢我哪里啊?”
这个世界上最了解白皛的人应该就是方皓明了,他知道白皛的一切缺点——懦弱,自欺欺人,害怕改变,甚至是杀过人。
白皛觉得任何人在知道这些后都不会喜欢自己。
方皓明却突然害羞了,用手捂住脸,声音有些闷,“你好看。”
白皛闻言一笑。
他倒不是觉得方皓明肤浅。
只是一次次的重生耗尽了他的精力,状态越来越差,现在看起来活像个半死不活的病秧子。
搬家以后,他还保持着在霍家时不照镜子的习惯,怕自己接受不了。
可方皓明却说他好看?
白皛不瞎,以前的他确实好看,继承了余琬迎的美貌,男生女相,五官立体精致,身材比例也不错。
但现在和好看两个字也是真的毫无关系。
他慢条斯理的给自己倒了杯茶,愈发觉得方皓明是误会了,淡淡一笑,“我不好看,皮肤松垮,满脸病气,不像二十几岁,倒像七老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