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样说有些狂妄,但赚钱对我来说挺容易的,千金散尽还复来嘛,收着吧。”
汪澜的医药费收得极其双标,以前给江都市那些富人看病收得可高了。
尤其是收穆荃的钱从不心慈手软,就算穆荃不在了,也还有别的冤大头会给他送钱。
汪澜也没有联邦的货币,给了旅店一块金子当做沈云剩下这些天的伙食费。
胡婶把那块金砖捧在手里,这位爷比之前那兄弟俩出手还大方。
“我这小兄弟麻烦您帮忙照顾一下,过几天我们就回来接他。”
汪澜当着众人的面又递给沈云一把手枪。“留着防身。”
沈云站在进山的路口,手里握着沉重的手枪,看着离去的三个身影有些唏嘘。
他这个孤儿的运气说起来还不错嘛,总是遇到慷慨的好心人。
但是好心人又总是莫名其妙地被他拖累,然后离开。
“你叫小云是吧?今年多大了?”胡婶看这孩子乖巧,长得也俊俏,动了一些想要给女儿找个如意郎君的念头。
“啊,胡婶,我快十九岁了。”
“哟,巧了,我闺女今年二十一,人家都说女大三抱金砖……”
胡婶猜测这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她就是想高攀让自己闺女当少奶奶。
沈云假笑的脸僵住,“胡婶,我……”
“我闺女贤惠啊长得也不差,你要是看得上,等你哥哥们回来,两家把婚事办了。”
跟他没有关系的便宜哥哥们可能不会回来了。
沈云伸手摸到口袋里的盒子,这家人不会是想抢他的金子吧?
难怪他的便宜哥哥要给他一把枪。
可是哥哥,我不会用啊!
沈云被胡婶牵着往家走,一路上听胡婶翻来覆去把闺女夸了十几遍。
“我妈就是这样,你别往心里去。”胡婶的闺女翻着白眼把胡婶赶走。
“姐姐,你跟胡婶说一下,我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少爷,我是他们的佣人。”沈云也反应过来,胡婶话里的核心思想就是想要闺女去城里享福。
“你们是从南边来的,听说在打仗?”
“嗯,突然就打起来了,我的雇主死了,我又去了一个舞厅工作,舞厅你知道吗?里面的人都可漂亮了,可是漂亮有什么用,来的客人都凶巴巴的,一言不合就要打人……”
“我以前的雇主好像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在他家干过活都要被弄死,我被他们用这个玩意打中以后,是汪医生把我救了还送我出城。”
生在宁静偏僻小镇的姑娘被吓到了。“城里真可怕。”
“那倒也没有,不打仗的时候城里可好看了,街道上亮晶晶的,店铺里全是金子……”
沈云显摆着他为数不多的见识。
胡婶透过窗户看见闺女和少爷聊得正欢,高兴地哼着歌去数钱。
“当家的,明天我们就去买药,等你腿好了,闺女嫁个好人家,咱们日子就好过了。”
胡叔靠在叠好的被子上吸着旱烟,“明天我和你一起去。”
沈云和胡婶闺女坐在院子台阶上看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