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这人是怎么来的?难道是自己从哪里抢来的?时间太久了,他忘记了。
“你叫什么名字?”穆荃弯下腰,大掌锢着床上之人的小脸,这张脸是他喜欢的,艳丽又无辜,是造物主的得意作品。
“沈……沈云……”沈云的声音很小跟蚊子叫一样,眼神躲闪着不敢看向穆荃,本就虚弱的身子忍不住害怕得发抖。
这样唯唯诺诺的性格却不讨穆荃的喜欢,上辈子死之前就是这样的,他虽然喜欢这个小美人的脸,但对方是个一杆子打下去都不会吭声的闷油瓶,穆荃觉得无趣,睡够后便丢到一旁不管了。
他是这片天空之下的王,多的是讨好献媚想要爬到他床上的美人,都快忘记了这么个人的存在,他认定胆小怯懦的小美人居然敢给他下毒?
有意思!报仇是要报的,只不过直接杀死就太便宜凶手了。
穆荃一边脑补如何折磨这个敢对自己下手的仇人,一边用拇指摩挲着仇人光滑细嫩的下巴,摸着摸着,食指伸到了仇人的的口腔里。
沈云忍着胃部的不适,细细地舔着穆荃的手指,就跟别人教导他的那样。
穆荃眸子暗沉,小东西,居然勾引他,真是不要脸!
“把衣服穿好!”穆荃将手指抽出来,将佣人准备好的衣服扔在床上,翘着二郎腿坐在床边观察着沈云。
沈云颤抖着手拿过衣服,将修长的双腿藏在被子下艰难的穿好裤子,只是动作大一点,身上被穆荃虐待的伤口便撕裂地发出剧痛,痛了也不敢出声,只是眉头紧皱,咬紧牙关。
大抵是太虚弱身上没劲了,好不容易穿好衣服,光滑的玉足刚踏到地毯上,就晕过去了,侧着倒回了床上,仿佛没有什么重量一样倒下,惊不起任何波澜。
就连晕倒都这么好看,难不成是个专门来迷惑自己的狐狸精?
穆荃难得善心发作,让佣人去叫医生给狐狸精看病。
穆荃的医生朋友汪澜来了后,一边给发烧的沈云量体温,一边啧啧称奇,“老大,你是想把人玩死?”
“死不了,他命大着呢。”穆荃虽然记不住名字,但还是能记住,上一辈子还有新鲜感的时候,沈云也被自己折磨得多次昏迷,但之后也都恢复如初。
不怪他,要怪就怪……狐狸精太勾人了,会上瘾。
他之后的冷落一定是为了保持清醒及时抽身!才不是喜新厌旧!
汪澜给沈云挂上了消炎退烧的药水,坐在穆荃旁边,喝了一口佣人送来的咖啡,打趣道:“这人你哪儿抢来的?还真是个尤物……”
说的什么话,小爷还需要抢吗?小爷给不起钱吗!
不过到底是从哪儿抢来的,他记不住了。“等我问一下孟泽。”
“孟泽抢来送你床上的呀?”三人从小就是玩伴,反正这乱世也无处可去,长大后孟泽就做了穆荃的秘书,汪澜开着一个不赚钱的小医院顺便给穆荃当私人医生,他在外面赚不到钱,只能赚穆荃的钱。
好大一口锅压下来,向来淡定佯装老成的孟泽这下不淡定了。“司令,这是您昨晚喝醉了从歌舞厅抢来的!”
孟泽咬字清晰地解释,昨晚穆荃喝醉了非要把人家带走,他们拦都拦不动,怎么今天就变成自己抢来送给穆荃的了。
“别是什么清白人家的小孩,被你糟蹋了吧?”听到孟泽的话后,汪澜从单人沙发上站起来,站在床边看了一眼还在发高烧昏迷的沈云,遇上这么个禽兽,小孩怪可怜的。
穆荃也思索了一会,不会是因为自己强抢民男,所以对方才要杀了自己吧?
“去找老板了解一下情况。”他是军阀,不是恶霸,能用钱买,干嘛要抢。
江都市红灯区最大的歌舞厅老板林双颦谄媚地来了,“能让穆司令看上是小云的福分,这孩子也没个家,穆司令要是不嫌弃,就让他跟着您吧。”穆荃昨晚把人带走,孟泽给钱了。
林双颦用余光瞄了一眼躺在穆荃床上的沈云,她干皮肉买卖这一行这么多年,一看就知道这娃天赋异禀,是当金丝雀儿的好苗子,好好干啊,小沈,阿姨还等着你养老呢。
孩子养这么大,是时候拿出来利用了。
“他是孤儿吗?”穆荃问道。
“是啊,是两年前从外面来咱们江都市的,前些年打仗,爹妈都死了,来的时候比现在还瘦呢,养了两年才有一点肉,我也没让他做什么,就干些给客人端茶送水的活。”端着端着不就被他们穆司令看上了嘛。
林双颦这番话一是在表示,都亏了自己收养沈云,沈云才活下来,二是,孩子很干净,没被别的客人糟蹋过。
战火纷飞的乱世里,谁手上有枪谁就是老大,穆荃就是江都市的老大,谁都想巴结他。
林双颦刻意打听过穆荃的喜好,精心培养过沈云,就是为了卖给穆荃。
她自认为对沈云不薄,要是沈云在穆荃这里得了脸,以后不就可以当他们的保护伞了吗?
听完林双颦的话,穆荃陷入了短暂的思索。
没什么脑子的人假装思考片刻,得不出任何结论,决定先观察犯罪嫌疑人一段时间。
沈云被安排住进穆氏庄园后花园旁的副楼里,上一世他也是住在这里。
穆氏庄园占地一百多亩,穆荃和他爹审美都不太行,就喜欢堆金镶钻的土豪风,整个庄园金碧辉煌,哪怕只是给金丝雀住的小楼都极尽奢华。
沈云果然恢复得很快,醒来后蜷缩在床头,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宽敞的房间。
穆荃在一旁观察着沈云的反应,这让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养的仓鼠,就算给了最豪华的老鼠笼子,也只敢躲在见不得人的角落里,实在是拿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