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酒吧的时候,只有许晔先到了,阿船和赵卓还在路上,孙韶走过去和许晔打招呼,顺便将范旭阳可能会迟一会到的事情说给他知道。
许晔只是安静地点点头表示明白,也不问缘由。
孙韶知道许晔一向不喜说话的性子,也不见怪,径自坐到一旁,随手抽了杂志来看,许晔不由扭头看了看孙韶,孙韶转脸过去和他对视,挑眉,那意思像是说——怎么了?
许晔略显尴尬地摇了摇头,又转过头去,低头做自己手边的事情,孙韶一头雾水地挠了挠头,随后无聊地翻起了杂志。
不一会,阿船和赵卓相继到来,两人眼睛扫了一圈,没看到范旭阳后,心里也就有数,但是,同样是参加比赛的人,一个到了一个却没有到,倒让两人若有所思地互相对视了一眼。
孙韶看人到齐了,再次将范旭阳会迟点来的事告诉他们,几人点点头,商量了一下,便决定先将乐器练熟了也不错,于是阿船便抽了一份曲谱递给孙韶。
孙韶瞟了一眼,便不禁笑了,阿船他们果然是有眼光,这首歌是前天才做单曲发布的,国外一个轻摇滚的年轻男歌手唱的,如果不是特别喜欢这个歌手,是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这首歌的。
但,孙韶知道,再过不到半个月时间,这首歌便红透了大江南北,这个男歌手也会因这一首歌,一跃成为一线的歌手。
经过短短一周时间,孙韶其实已经摸清了这一行的规律,如果说台前电视里的明星们,唱歌是为了引导潮流,那他们这些地下乐队,需要做的就是追随潮流。
毕竟,地下乐队,大多还是翻唱流行和知名曲目,能原创的自然好,但原创最大的局限就是,你没有顶级歌手的资本,便没有相应的资源和受众。
你原创的歌曲,没有大神和知名人士给你保驾护航,品质上自然不可能首首精品。再者,你的受众不够广,乐曲传唱度起不来,知名度上不去,你还每晚可着劲唱这些,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难堪吗?
所以,聪明的乐队,如果能将流行曲目翻唱出自己的味道的同时,在间或着唱原创歌曲,才会慢慢聚集一群支持者,接受一定认可,所以,对地下乐队和歌手们来说,谁能在第一时间把握风向,有敏锐的嗅觉,找准下一波要红的歌曲,唱出自己的感觉,便能在这一波浪潮里暂时冲到顶端。
“这首歌好,我看,顶多再半个月,估计就红遍大江南北了。”孙韶捏着曲谱,笑道,“到时候,我们这首歌差不多都唱了有一周了。”
其实,在h市里,这首歌是早半个月亦或者晚半个月被翻唱,对这首歌本身的流传广度几乎没有太大影响。
但是,对同行的那些地下乐队和歌手来说,则无形中展示了自己乐队追随潮流的眼光,奠定一定的地位。
第一个夸女人如花的人,被称为天才,第二个夸女人如花的人,被称为人才,第三个、第四个……,则再没有办法泛起涟漪。
几人闻言,面面相觑,随后笑着去揉孙韶的脑袋,“小勺儿这么肯定我们哥几个的眼光?”
孙韶点头,又翻了几遍曲谱在那里默记。
阿船三人看孙韶这股认真劲,心里不免带着些期许的猜测——小勺儿是真这么想的?!
作者有话要说:唔~前面一章里的那首《朋友》再次出自我万能的西皮,是原创……【对,这又是来秀恩爱的~
众人先熟悉了一会曲谱,然后一边盯着曲谱一边练习,轮一练,四人才刚刚熟了谱子摸到点感觉时,范旭阳便到了,四人也就停了。
阿船等三人围到范旭阳身前,一边将新歌拿给他看,一边集体讨伐他居然来得这么迟,再有不到一个小时,他们都要开唱了,看样子,今晚这首歌是登不了场了。
孙韶在一旁摸着有些空的肚子笑,看他们一时半会也聊不完的样子,便打了声招呼,决定去厨房里先弄点吃的垫垫肚子。
结果,刚走出休息室,就看到易辉叼着根烟倚在外面的走廊上,眉头蹙得死紧,似乎很烦什么。
看到孙韶出来,他眉头松了松,咬着烟蒂对孙韶说道:“刚刚练得是新歌?”
孙韶诧异了一下,点点头,看来他一早就站在这里了,“大厨哥,难得看你来后厨啊。”
至少,他只在第一天有幸在后厨看到过易辉,顺便蹭了顿饭,之后连着十来天都没在后面看到过他。
易辉将烟拿下来,随手在走廊上的一个垃圾桶上按灭了,“前面不识趣的人太多,空气都污浊了,还是后面自在点。”
孙韶听懂了潜台词,笑着点头,这头才点到一般,忽然,一阵咕噜噜的鸣响传来。
两人俱是一怔,随即,孙韶脸上浮现出尴尬的一片红,耳朵尖都要冒烟了。易辉则笑了,很自然地就伸手捋了对方头顶的发丝一把,“饿了,走吧,请你吃饭。”
“……吃最顶饿的炒饭去。”易辉像是想起什么,先前的郁闷散去了很多,眼底带着难得浓郁的愉悦调侃道。
孙韶的脸不禁更红,想起那天自己没过脑子的话,恨不得立马抽飞了自己。
【“炒饭?”易辉一怔,眼里带着点探究看过去。
孙韶看他这神色,心里一顿,脑子里念头转了转,随后撇嘴,“顶饿呗。”
易辉当即愣了很久才回神,看对方平视着车前方,淡漠的不复先前轻松状的表情,失声大笑,笑完了,才顺手捋了一把孙韶的毛,“别介意,从小就心态不好,喜欢乱猜……嗯,炒饭确实顶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