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抱住他的身体,狠狠地,几乎可以听见骨骼碰撞的声音。
他呵呵笑出声,手掌顺着宽松的家居裤逐渐上移,从小腿敏感的汗毛到膝盖骨,指尖在上面轻轻敲了敲,我觉得腿一酥,点火的手指已经开始在敏感的大腿内侧开始蜿蜒上移,然后开始了跳跃的轻敲。
“你——”这个人,这个人!
“我说了,今天晚上回来给你弹李斯特的《钟》,上次你不是听得很喜欢么?”
“喜欢个大头鬼!”我粗声粗气,如果说看见他那条短信的时候我是全身热起来了,现在就是被那天的回忆冲卷昏了脑子,浑身上下都躁动到不可思议。
他好整以暇看着我:“哦,不喜欢啊,那么要不今天不弹了?”说着还在上次他说最爱的“琴键”上弹了弹。
表里不一的家伙,你不知道你已经顶到我了么?
我恶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一把揽住他的脑袋,双手捧住下颌,吻了上去。湿润温暖的口腔,柔软灵巧的舌头缠上来,我发泄着这一日所有因他而起的情绪,舌头在每一寸包容的口腔里尽情肆虐。
我狠狠地把他压倒在沙发上,这个动作彻底点燃了他,我们近乎激烈地撕扯着对方的衣服,松紧带被解开,裤子被踹飞,衬衫最拽到前面,我感觉脖子被猛然一勒,接着是纽扣跳过地毯在地板上跳跃的声音。
但是我没有时间考虑纽扣,我正用左手解着他的皮带,右手掀翻他的针织衫。
这一天夜里,我们真是一起失去理智发了疯。
大概过了半个月杜丽雅给我打电话。
这次她倒没叫我恶心的宝娃娃,“韩若,苏立想要见你。”
“苏立?”我皱眉头,“苏如春知道么?”
杜丽雅说:“喂,你傻啦?苏如春如果知道的话那么还轮得到我来告诉你?”
苏立要见我,我心里有几分忐忑。
地点是杜丽雅订的,三里屯的一家西餐厅,我上完课做地铁赶过去,等了一会儿,杜丽雅携一男士进门。
如果不是被提前通知,我绝对想象不出来此人竟然会是苏如春的父亲。苏立看起来大概40岁上下,衣冠磊落,穿着简单舒适的卡其色布裤子和白色针织衫,剪裁得体,没有啤酒肚,身材高瘦,目光迥然。
“伯父你好。”我站起来。
杜丽雅拍一拍我的肩膀,“你们聊,我前几天在川久保玲区看见一件t恤很适合宝娃娃你,今天去看看有没有调到你的号码。”
杜丽雅看起来大大咧咧,可是骨子里是进退有度的女子,她要不是我表姐,上辈子我娶的未必是迟成。
苏立含笑看着我,“韩若,你不用拘谨,我只是想像朋友那样和你说说话。”
吃西餐最好的地方,就是可以专注于自己面前的餐盘,不用去揣摩同桌人的喜好。苏立给人的感觉很轻松,他要的是t骨牛排,我却点了炸猪排,十成熟。
“十成熟?”他挑眉,我发现他和苏如春挑眉的时候非常像,都是那样眉峰微微抬起的样子,又黑又深的眼睛透露出一点迷惑的询问。
或许一家人确实有共性,天生就是要被某种东西吸引,所以杜丽雅情归苏立,所以我爱上苏如春。
“吃猪排的话自然要十成熟。我记得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因为吃了生猪肉而多长了很多让她苦恼的汗毛。”
“这是我第一次遇见来这家餐厅却点猪排的人。”这家餐厅一直以牛排的品质出名。
我有点儿不好意思,“我不吃牛肉,不吃羊肉,红肉的话只能接受猪肉,而且必需全瘦。”
“是不能?不是不喜欢?”姜还是老的辣,即使是日常的对话,苏立也能一下子切中旁人可能不会注意的要点。
“是。”我快速咀嚼完口中的食物,喝了口醒好的干红,摇了摇,“我能够接受的东西,即使是学校食堂煮出来的丝毫没有味道的几毛钱一盘的青菜,我也可以吃得很满足,我接受不了的东西,无论价格再高昂,也无法委屈自己接受。就好像红酒,或许天生就不是能享受最上乘红酒的人,我一直无法接受旧世界红酒中的色素成分,所以刚才贸然点了智利的红酒,您不会介意吧?”
“怎么会?”他很有涵养的一笑:“那么韩若,据我所知,你并不喜欢男人吧,至少你之前曾经有过很多女朋友。那么你为什么要喜欢如春?”
为什么要喜欢如春么?这样的问题该怎样回答,喜欢就是喜欢了有什么为什么?我喜欢他指尖的温度,他寒星一样的眼睛,他柔软的头发,他有力的拥抱,他身上干净清爽的味道……喜欢的太多,反倒无法再细细想喜欢的原因。
见我语塞,苏立又抛出另一个问题:“即便你是真的喜欢如春,那么你真真正正了解他吗?他的过去你又知道多少?”
感觉到隐约的逼迫感,我说:“过去有什么好探究的,谁没背书包上过小学,再远一点儿,还在妈妈怀里吃奶呢,我们好好为将来努力就好。”
“可是一个如果你不清楚一个人的过去,又怎么能了解他的现在,更遑论预期他的未来。”
我开始吃惊,这个人不像是个药理学专家,倒好像是个谈判桌上的高手。
他接着说道:“而且,你刚刚说错了。你说谁没背书包上过小学?那么我可以告诉你,苏如春虽然上过小学,可是他并没能完成小学的学业。”
我沉默。
或许我作为一个和他同居了快要一年的恋人,确实不合格。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