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樊身上穿着的就是华国校服,并且还是运动外套的那一版。
这身校服和现在华国学生们穿着校服可不同,是樊当年最爱的白色藏青色与红色的简约搭配款,看起来又清爽又干净,并且具有独特的中性风魅力。
在华国校服迭代了这么多次之后,她最喜欢的还是自己当年穿过的老款。
只可惜这款校服已经不生产了,她想买的话也只能走二手通道。
“这是……你的校服吗?”约翰和诺亚不确定地问道。
“没错,”樊点了点头,还特意从自己的家中带来了两套适合他们两个人型号的同款校服,“穿上吧,上我的课就要服装统一才行。”
本来约翰和诺亚对于从众这件事情是非常抗拒的,他们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独特的人,而不是和大家一样的人。
但是这套校服穿在樊的身上确实很帅气,他们两个可耻地心动了。
不过在穿上之后,他们大概也明白了为什么樊会这么钟爱这套运动校服?
先它很耐脏,无论他们有多少次被樊打倒在地,在地上滚了多少层灰,但只要站起身拍了拍,就又像全的校服一样。
好吧,这有点夸张了,但确实看不出来有多脏。
而且穿上去之后的体感也非常的舒适,并不会限制住他们的幅度和动作。
远远望去的时候还非常的显年轻显活力。这一点两位高中生并没有察觉到太多,但樊很坚信这一点。
不过约翰和诺亚还有些担心的问道,自己要是把樊送给他们的校服不小心弄坏了可怎么办?
樊:“无所谓,我在华国有很多正在上学的侄子侄女,不愁校服不够。”
好吧,那就没问题了。
不过说起来,穿校服对于樊来说其实是怀念家乡的一种方式,她不想让自己完全融入在当地,而抹去了自己作为华人人的特征,而校服就是她独想出来的一种身份识别的认证。
对约翰和诺亚进行了为期两周的高强度训练之后,他们很快就与实地救援作为考核演习。
但就在樊带着二人去救人的时候,却被那位白人歧视说:“亚洲狗给我滚回去!”
樊刚把人救出来的手一下子就忍不住了,对着那个叫嚣的白人就是一拳,又把人给打晕了过去。
“走吧。”樊吹了吹拳头,像个没事人一样说道。
诺亚和约翰的眼皮子一跳,互相对视了一眼,心中都在吐槽着同样一句话:这真的没事吗?
不过作为早就被樊用强大实力征服的两位小迷弟,他们还是非常崇拜师父的人格魅力,单纯好奇地问她为什么会千里迢迢的来到米国呢,待在华国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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