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撞进一双深邃如画的绿眼睛,绿得像是森林,像是湖泊,像是把整个春天揉碎了酿出来的迷人又香醇的酒。
在从前无数个等她放学的日子里,他站在树荫里,竖起的衣领随风轻轻拍打,金色的夕阳穿透树叶的缝隙落在那双眼睛上,带着一股莫名让人心碎的悲伤。
——她无数次吻过的眼睛。
许西柠嘎嘣一声咬碎了牙齿间的糖。
还真该死的和从前一模一样。
第11章前世
当年期末考试许西柠根本没去,因为刚和温南森分手,嫌烦,不想看到他的脸。
温南森是她的初恋。
她喜欢他,从十三岁到十八岁。
不过现在,她更希望能称呼他为“那个不幸英年早逝死状凄惨”的前任。
初三那年寒假,她为了拍摄流星雨,深夜背着三脚架进荒山野岭,结果失足摔进坑里,被路过采集植物标本的温南森救了。
当时她摔出个轻度脑震荡,短暂地失明失聪,昏沉中只知道有人一直在温柔地照顾她。
当时她毕竟年纪小,以为自己要当一辈子小聋瞎,吓得掉了几滴眼泪,他就温柔地抚去她的泪水,环抱住她轻轻拍打她的背脊。
他对她说话,她听不见,但额头相贴的地方传来声音的震动,许西柠觉得应该是像大提琴一样低沉悦耳的声音。
等她在医院醒来睁开眼,一个英俊的男人正低头看她,他眉心微微蹙起,睫毛侬长,有着阳光一样的金色头和猫眼石一样的绿眼睛。
许西柠当时内心狂喜,心说不愧我一生行善积德死后终于上了天堂。
许西柠躺在病床上小嘴叭叭:“tomeear’mfine,thanyou?”
温南森把手放在她的额头上,担忧地低声说:“好像还是烧得有些糊涂。”
用的是流利的中文。
嗓音像大提琴一样低沉悦耳。
许西柠:哟呵,不愧是天堂,实现了语言的大一统。
喜欢上温南森是很自然的事情。
他像是所有少女怀春时代都会幻想的情人,成熟绅士又风度翩翩,只是在文卷大学偶尔授课,却似乎拥有取之不尽的金钱。
他常年穿的风衣或是西装三件套单价从不低于六位数,但他并不引以为傲,带许西柠爬山时,许西柠累了坐在台阶上休息,他甚至会把风衣脱下来给她垫屁股,仿佛Burberry的风衣面料还没有她批价九块九的校裤珍贵……
老许也怀疑过,他这样的人物为什么要大半夜在山里徒步。
温南森解释说是为了采集槐江特有的植物标本,并反手掏出一本牛津大学植物学phd以示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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