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从诫上前几步握住剑柄,‘噌’的一声,他抬手把剑从剑架上拔鞘而出。
剑刃犹如秋水一般,寒光凛冽,剑韵悠长,剑身的反光中他看到了自己通红的双眼。
没有丝毫停顿的,周从诫挥手一剑砍在了那只似有虫子涌动的手臂上。
时间仿佛暂停了一瞬,接着一条红色的线出现在胳膊上,温热的鲜血喷溅到了他的眼皮。
耳边似乎听见了男人的怒吼声和女人的尖叫声,周从诫低头看了看。
一道长长的伤口划破了他的手臂,血肉外翻,深可见骨。
他却不觉得痛,只觉得冷。
番外周从诫视角2
有的时候,发疯的确是有用的。
尤其是对于一个平时冷静自持的人来说。
周俞两家商议过后,俞家的人很快办理了手续,送俞嫦曦出国念书,可能是怕周从诫为了解除控制,提着剑把她一剑劈死。
身边的朋友不明所以,以为他是和俞嫦曦吵架分手了,真正的内幕只有他们自己家里人知道。
周从诫希望俞嫦曦永远不会再回来,否则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冲动做出什么事来。
尽管知道身体里的那个虫子并不会对他产生什么危害,离开俞嫦曦,对他也几乎没什么影响。
但他下定决心,要把那个蛊从体内弄出来。
那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他十分憎恶,这辈子再也不想体会。
根据俞嫦曦的电话线索,他来到y市,找到了那个做出这种恶心东西的人。
太痛了所以导致他对那段记忆有些模糊了,他把全身的血都换过几次才得到解脱,潮湿闷热的房间,在地上爬来爬去的虫子,剧烈难以忍受的痛苦,这就是他对y市的所有记忆
之后在家里修养了一段时间,好在他已经成功保送,即便不去学校上课也没关系。
这件事情给他带来的冲击很大,看待世界,看待家人和自己的视角也变了。
他整个人都变了,精神上也有些混乱,甚至不知道自己一直坚持在做的事的意义是什么,世界在他眼中也仿佛变成了灰色的,他只能让自己变得更加忙碌,运动、学习、社交,充实自己的生活,不去胡思乱想陷入深渊。
很快进入大学,是本地的b大,大学已经相当于一个社会了,学校里也有很多原本就认识的人,没有丝毫进入新环境的新鲜感,他很快感觉到乏味。
周从诫正计划出国交换一年,即便父母不同意,他也可以自己去。
大一的暑假,为了避免长时间待在家里,他经常出门,但去找朋友,他们基本都和自己的女朋友待在一起,没什么意思。
有一段时间,他经常去一个小公园,和一群素不相识的人打野球。
运动能让人忘记很多压力,也能促进激素内啡肽的产生,大家都不认识,打起球来也比较痛快过瘾。
那天下午,他拎着篮球包照例去球场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