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秀秀就已经起床了,她穿戴梳洗完毕,便推开屋门,深吸了一口凛冽的寒气,走进灰蒙蒙的院子中。
金家老两口和金煜起身时,家里的大小事务都已经处理妥当了,院子里的积雪被扫得干干净净,家里养的几只鸡已经吃饱了,正悠闲地在院中散着步。那头老水牛也已经吃草回来了,这会子,已经趴在牛圈里睡起了回笼觉。
桌上摆放着四碗热气腾腾的小米粥和几个软馒头,中间还放着几碟小菜,都是秀秀亲手腌制的,绿的绿,红的红,看起来很是诱人。
三人对视了一眼,慢腾腾在桌边坐下,金煜见母亲对自己使了个眼色,便冲门外唤了一声,“嫂子,你已经吃过了?要不要再来喝点粥?”
秀秀人没出现,声音却传到室内,“不了,小煜,你和爹娘相公吃吧,我把爹的这条裤子做好,天冷了,这里面得多塞点棉花才暖和。”
金煜“哦”了一声,又看了金家老两口一眼,这才慢吞吞坐下,“爹、娘,吃吧,嫂子她早吃过了。”
说完,他便拿起筷子,可是见爹娘还是不动,他便把两个馒头塞到他们手里,勉强笑了一下,“吃吧,都这么多年了,您二位还没习惯吗,快吃吧,饭都凉了。”
听他这么说,老两口终于接过馒头,不过,他们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那碗放在旁边没人动的粥,摇头叹了一口气,这才慢悠悠地吃了起来。
饭吃完的时候,秀秀终于出现了,她拿了一条崭的棉裤,面含笑意地走进屋子让金老头子试试长短,又把那些空的碗盘全部收拾好,然后端着它们重返回灶房中。
看着她瘦削的背影,金老头子放下了一直紧紧抓在手里的棉裤,抬头冲金煜说道,“小煜,你看你这嫂子是不是有点不对劲,事情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她还是每顿饭都要给你哥专门添副碗筷。而且最近,我现她的精神也越来越差了,有几次啊,我还听到她在自言自语,可是细听起来,我才现她是在和你哥说话,哭哭笑笑的,听起来怪渗人的。”
金家老太太在一旁接话道,“我也现了,而且你嫂子这次做衣服,也给你哥做了一件,我以为她是要拿到坟前烧了,没想,她把那衣服挂在屋里,把上面的线头捡的干干净净的,谁也不让碰,非说天冷了,你哥用得上了。小煜啊,你说,你嫂子是不是病了,要不改明请个郎中到家里给她看看?”
说完,她又和金老爷子对视了一眼,两人眼中都含着藏不住的惊恐。
见状,金煜忙走到爹娘身后,把手按在他们的肩膀上,勉强干笑了几声,轻声道,“爹,娘,嫂子和哥哥是从小一处长大的,感情深厚,哥哥前几年去的这么突然,她一时间接受不了也是有的,你们就别多想了啊。”
“一时间?”金老头子扭头看他,“你哥都走了三年了,当时我和你娘也接受不了,你娘还天天以泪洗面,眼睛都坏了,可是到了后来,这日子不也还得继续过下去吗?”
“可是你嫂子不一样,当年你哥去的时候,她连眼泪都没掉一滴,村里人当时都说她心狠,还说这刚过门的媳妇肯定耐不住寂寞,过不了多久就会改嫁。没想啊,她不是不伤心,而是伤心过度,魔怔了。这几年,她不仅从来没提过改嫁的事,还孝顺我和你娘,照顾你,把家里大小事务都包了。说实话,这个家要是没她,可能就垮了,你也不可能安心念书到现在。你嫂子这么做,我心里自然是很感激的,可是这段时间啊,我总算是想明白了,她从心里就没有接受你哥已死的事实,我怕再这么拖下去,她脑子里那根弦突然断掉了,那就。。。。。。”
说到这里,金老爷子探头朝外面看了一眼,面露忧思,又一次深深叹了口气。
金煜呆立了半晌,终于慢慢在他父亲身旁蹲下,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轻声道,“爹,您真的觉得人死了,就不能复生了吗?”
这话一说出口,金老太太先急了,她一把抓住金煜的手,“儿啊,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和你嫂子一样,着魔了?”
金煜在她手背上一拍,摇头道,“娘,我好的很,您先别急,听我说。您还记得邢国均吗,就是邻村的那个小均子。”
金老太太迷茫地点头,“记得,你俩一起念书的,从小玩在一处,关系很好,那孩子还经常来咱们家蹭饭吃。不过,那孩子不是三年前被人给杀了,现在凶手也没有逮到,他又是独子,他爹娘都快疯了。”说到这里,她一眨不眨地瞅着金煜,“儿啊,你今天怎的忽然提起他了?难道那孩子的忌日快到了?”
金煜轻轻砸吧了一下嘴巴,这才犹豫着说道,“爹,娘,你们知道吗?国均他。。。。。。回来了。。。。。。”
“咣啷。”
金老头子手里的茶杯落到地上,裂成了几瓣,他瞠目结舌地盯着金煜,“你说啥,国均回来了?这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说清楚。”
金煜连忙冲他“嘘”了一声,蹲下身把杯子的碎片捡起来,“小声点,别让嫂子听见了,现在事情还没分明,我怕她听了多想。”
“那你到底是啥意思啊,那国均和你哥一样,都死了三年了,他。。。。。。他怎么能回来呢?”金老太太扯着他的胳膊肘,她的力气现在好像格外的大,金煜手一抖,刚捡起来的杯子碎片又重掉到地上,出几声脆响。
他无奈地摇摇头,“好,你们别着急,我说,我都说,把我知道的一五一十地告诉你们。其实事情我也只是了解了个大概,只是听邻村的人说,前几日,国均他爹娘已经睡下了,忽然听到有人叫门,爹一声娘一声的,那声音和国均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