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很知趣,自己先回去,让我和荆沙在外头度甜蜜的两人时光。荆沙找了家位于胡同里头门面不大的日式餐馆,说自己很喜欢这里,清静,并且,她喜欢喝这里的清酒。
清酒这种酒,度数低,澄净清冽,是种叫人平心静气的酒,倒是跟荆沙的性情比较相近,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她喜欢这里吧。
我吃什么都行。粗粮与佳肴分不出区别。我想,爱一种食物,喜欢的并不是食物本身,而是当时的情境与记忆。
我们点完餐,盘坐在塌塌米上。旁边纸窗开处,向着一方院落。几棵竹子将身影掠上窗来,倒是别有幽趣。
“你打算请晓苏吗?”荆沙问我。我们已经开始准备请柬之类的杂活。
“……呃,”像是打了个盹醒来,我含糊说,“你觉得有必要吗?”
“我想请晓苏作我的伴娘,我也没别的朋友,即使有几个,也没有晓苏那么出众。”
“伴娘何必要出众?”
“答应我吧。我真的想找晓苏。她很合适。”
“……你怕我忘不了她?让她见证我的婚礼?”我斟酌言辞。
“我觉得这样对你我她都好。”
“由你决定。”我抿了口酒,清酒味道太淡了。我不习惯。口味重,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
“舍,你知道吗?以前我跟郑简经常来这里。”
“哦?”
“我们俩经常枯坐,真正的君子之交淡如水。这种关系做朋友很好,做情人可能就乏味。”
“分手了,你就从不怀念他吗?”我犹豫着问。因为我希望她怀念他,如果是这样,我可以顺水推舟地劝解她。然而她说:“既然已经成为往事,我没必要再多加色彩。”
也许她是对的。我这样湿漉漉的怀念,与现实又有何益?
我们端庄地喝了会酒,吃了几筷子生鱼片与鳗鱼饭。然后同时听到包厢外传来的活泼喧闹的声音,“老板娘,我们来吃串烧。”
我和荆沙对视一眼,都愣了愣,不是因为这欢快的声音与这家以安静著称的酒店不相适应,而是我们都听出了声音的主人——晓苏,没错,绝对是晓苏。
“郑简,我要鸡皮、鸡肝、银杏、香菇,你吃什么?……”
我听着她的声音,看着我和荆沙面前端庄楚楚的食物,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忧伤。
“是晓苏和郑简,要出去打个招呼吗?”荆沙说。
这家店只有一间包厢,被我们占用,其余人都在大堂。如果不出去打招呼,那么,我们得等他们吃完后再起身离去。这似乎没有必要。而且我也希望看看晓苏。我很久没见她了,虽然见不见都是一场空。
“好的,我们邀他们进来坐。”我移开纸门,一眼就看到晓苏,去美国时间不长却已经染上了资本主义国家喜欢暴露的恶习,她穿着吊带背心和短短的热裤,很清凉地展露着自己。肤色大概是经常被太阳晒的缘故,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
她跟郑简头碰头在勾画着吃的。经常是他勾了什么就遭她否决,两人吵吵闹闹,其实是儿戏,那份默契与快乐看得我很是惘然。